
软件企业认定条件
软件企业认定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注册成立和主营业务
软件企业需要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成立,并且以软件产品开发为主营业务。其主营业务包括计算机软件开发生产、系统集成、应用服务和其他相应技术服务。此外,企业还需要拥有一种以上由本企业开发或由本企业拥有知识产权的软件产品,或者提供通过资质等级认定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等技术服务。
2. 人力资源构成
企业在认定过程中,需要满足签订劳动合同关系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职工人数占企业当年月平均职工总人数的比例不低于40%,其中研究开发人员占企业当年月平均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20%的要求。
3. 研发投入和收入
软件企业需要拥有核心关键技术,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当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企业销售(营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金额占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此外,软件产品开发销售(营业)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一般不低于50%(嵌入式软件产品开发销售(营业)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40%),其中软件产品自主开发销售(营业)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一般不低于40%(嵌入式软件产品开发销售(营业)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30%)。
4. 自主知识产权
企业的主营业务需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其中软件产品需要拥有《软件产品登记证书》和经市政府认可的软件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证明材料。
5. 质量管理体系和环境
软件企业需要具有保证设计产品质量的手段和能力,并建立符合软件工程要求的质量管理体系并提供有效运行的过程文档记录。同时,需要具有与软件开发相适应的生产经营场所、软硬件设施等开发环境,以及与所提供服务相关的技术支撑环境。
综上所述,软件企业认定条件涉及企业的注册成立、主营业务、人力资源、研发投入和收入、自主知识产权、质量管理体系和环境等多个方面。符合这些条件的企业可以通过规定的流程完成软件企业的认定。 (也可点击头像详细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