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先,你不能把可证伪当做绝对真理来看,你把任何东西当做真理,都违反科学精神。
这个原则是局限在自然科学领域的,对除此以外的不能随便用,比如哲学、伦理学、心理学、美学、文学、历史学等。
1.区别于“证实”原则
在证伪出现之前,证实原则比较通行,但是有一个问题,科学中的归纳不能保证结论一定为真。
比如说你观察天鹅是白的,然后断言天鹅是白的,一是不能排除天鹅是黑的可能性,二是可以把黑的天鹅认为不是天鹅。
而证伪主义就规避或者解决了这两个问题,一认为结论暂时正确,直接出现反例;二是你得设定一个判断是天鹅的方法,并且其中没有颜色,那么出现黑色的天鹅你就可以认为之前的结论错误,而不是证实主义可能发生的将错就错。
2.自然科学是有预设的
举一个例子,物理学通常认为物理规律可由数学表达,并且每个地方的物理规律相同。
这是一个信念,目前没见人考虑证伪这个。
3.数学和逻辑学
数学的东西一般不可证伪,逻辑自洽。几次数学危及把数学家吓得够呛。
4.怀疑精神
我觉得这体现了科学的怀疑精神,让人认识理论并不是完美的,而是可修改、可进步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