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杨奇函「因与邱晨断交而遭受的网络攻击绝大多数来自同性恋群体。因此对同性恋产生了有色眼镜」录音?

如何看待杨奇函「因与邱晨断交而遭受的网络攻击绝大多数来自同性恋群体。因此对同性恋产生了有色眼镜」录音?

初中时我是所有人眼中品学兼优的好学生,好学生的包袱很重。

我告诉自己不要早恋,我提醒自己作业的每一笔都要自己写,我竭力不辜负所有人对我的期待。

由于一次偶然,我做了一件现在看根本算不得什么、当时噤若寒蝉的事(比抽烟酗酒的性质都轻很多,参考翻墙出校园又翻回来,实例不说了),恰逢身边的三五个人关系都不错,我就许以各种好处,恳请大家帮我保密,都是铁子,几个人都答应了。

结果下周一早上我到学校,就被老师约谈此事——班主任对我的要求也很高,毕竟是拿我当全学年的榜样。

当时如坠冰窟,一个无污点好学生,瞬间觉得自己形象破碎的感觉。

年少的我不理解,把我的一个不光鲜的事告诉老师,导致全班都知道了此事,对那个同学到底有什么好处。

后来晚上回到家,发现这件事还被该同学通过自己家长,让我的父母也得知了,又是一顿说教加身。

从绝对的原则上看,我确实没有百分百贯彻学校的规定,可当我的行为不对任何人(包括我自己)造成危害和影响时,有必要将此事曝光对我加以处罚吗?

从此之后,我就明白了一个道理:

没有信任,就没有伤害。

不过之后,类似的事情还是在我身上发生了几次。

越是赤诚的人,越愿意向身边的人吐露“心声”和“想法”。

毕姥爷是前车之鉴,“忠孝仁义”的奇函兄这次步了后尘。(性质相近,严重程度不在一个级别上,前者的雷太大)

我一直很想问诸位网友的是,这种私人渠道的录音,在不告诉你录音场景、来源的前提下,到底能不能真切算实锤?

法庭上的证据尚且讲究一个“来源合法”呢!

酒后失言是我说的话,照本念台词是我说的话,在我主观不想公开、且他人无权利公开的时候,这些为什么能成为呈堂证供?

我不知道杨奇函打电话的人是谁,我只知道,她辜负了杨奇函对她的信任。

如果你们非要说杨奇函zz立场不正确,不妨先想想给“吐槽电话”录音的人到底多么其心可诛。

公开的目的,是出于利益,还是出于……?

想明白之前,不要开喷,不然大概率就成了别人手中的一把枪。

最后,说说来历不明的录音内容。

你要细掰每一句话,问题是肯定有的,就跟你不打草稿即兴演讲一样,不漏洞百出就不错了。

奇函兄的即兴演讲,属于隐秘性质不说,搞不好还提前喝了点酒。

你们只说杨奇函对同性恋群体存在“有色眼镜”,可网暴他的那些人,到底有没有比较高的同性恋占比,可有人去求证过?

我相信杨奇函既然这么说,就并非空穴来风。

被群体伤害过,将偏见加诸群体,这事我们大多数人都干过——小时候看抗日神剧时,谁还不认为日本人是坏人啊?

对于公众人物,我奉行的原则就是:“论迹不论心,论心世上无完人。”

此迹所指,为公开之言行举止。

而私以为,奇函这段话,剪辑下来,也有可取之处。

比如同性恋,对自由的追求度确实要更高,不然很难在国内坚持下来。(不褒不贬)

如果这个自由是符合伦理、群体利益的,我们要不要给他们这个自由的限度?国内暂时不给他们这个限度的原因是什么?

比如结尾他讲:

别说同性恋朋友,人生真正的朋友,又能有几个呢?

我倒也希望,可以信任更多的人,世界上可以少一点套路,人与人之间可以少一点防备。

奈何,世道不允许。

希望经此一事,奇函兄能明白的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