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需要竞选,这些法官就不需要对选民进行许诺,判案时也没有压力屈从于舆论和民意。舆论和民意可以是非常盲目的。纳粹党是通过正常选举程序上台,‘49年如果有选举,我D恐怕也会当政。
所有联邦法官都是终身制(不光是最高法院的大法官,还包括联邦巡回上诉法院和地方联邦法院)。但这不是绝对的:如果法官因为刑事犯罪或者其他原因,法律职业资格被吊销了,就必须离职。所有联邦法官由总统提名,国会任命,经过非常严格的筛选过程,受各派政治力量的制约。另外,美国的政治博弈是交替胜出的,因此偏左和偏右的党派都有机会通过提名最高院法官对未来司法施加影响。
至于为什么没有任期,我猜想至少部分原因是会导致过于容易预测哪些法官在什么时候离开,导致有机会操纵对法官的提名甚至反过来影响总统选举。
还有个有趣的现象是,美国最高法院判案时,严格来讲只受法条制约,不再受案例制约,因此一个看上去非常保守(或自由)的法官一旦到了最高法院可能行为态度与提名时的预期有很大不同。美国第一位女性最高院法官,Sandra Day O'Connor 就是一例,她被保守的里根总统提名,但到了最高法院以后总的来说是中间偏自由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