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事业建设费计税依据?

文化事业建设费计税依据?

2022年文化事业建设费还能继续免征吗?

嗨,大家好,我是嗲嗲财税人的嗲姐,点开这篇文章说明你也和这位盆友一样在寻找帮助,解除疑惑!

这样问,是因为近两年由于疫情影响,国家发布了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的优惠政策。

先回顾一下该政策: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5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7号文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

但是,现在已经是2022年了,文化事业建设费还能继续享受免征吗?又该如何申报?

很多财务一听税务局让申报文化事业建设费就慌神了,就像听到让报环保税一样,其实自己没主动去学习,也没搞清楚自己单位性质到底属不属于这个征收的范围。

目前文化事业建设费的缴纳义务人主要是下面两类,除外的都不用缴纳。

1、财税〔2016〕25号规定的提供广告服务的广告媒介单位和户外广告经营单位。

2、财税〔2016〕60号规定的提供娱乐服务的单位和个人。

注意:广告服务业的征缴范围不包括个人,而娱乐服务业包括。

广告服务、娱乐服务范围:

(1)广告服务,是指利用图书、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电影、幻灯、路牌、招贴、橱窗、霓虹灯、灯箱、互联网等各种形式为客户的商品、经营服务项目、文体节目或者通告、声明等委托事项进行宣传和提供相关服务的业务活动。包括广告代理和广告的发布、播映、宣传、展示等。

(2)娱乐服务,是指为娱乐活动同时提供场所和服务的业务。具体包括:歌厅、舞厅、夜总会、酒吧、台球、高尔夫球、保龄球、游艺(包括射击、狩猎、跑马、游戏机、蹦极、卡丁车、热气球、动力伞、射箭、飞镖)。

如果你问公司做的活动策划费用要不要缴纳?那当然不用缴纳!

活动策划属于设计服务,属于文化创意服务,不需要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

(1)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文化事业建设费政策及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25号)第七条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按季纳税6万元)的企业和非企业性单位提供的应税服务,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

(2)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文化事业建设费政策及征收管理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6〕60号)第三条规定,未达到增值税起征点的缴纳义务人,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

增值税起征点的适用范围限于个人。增值税起征点幅度如下:

(1)按期纳税的,为月销售额5000-20000元(含本数)。

(2)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300-500元(含本数)

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和税务局应在规定的幅度内,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地区适用的起征点,并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1)宁波税务适用:

自2019年7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归属中央收入的文化事业建设费,按照缴纳义务人应缴费额的50%减征。

自2019年7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归属地方收入的文化事业建设费,按照缴纳义务人应缴费额的50%减征。

(2)山西省税务适用:

自2019年7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归属地方收入的文化事业建设费,按照缴纳义务人应缴费额的50%减征。(山西省仅对归属地方收入的部分减半)

(3)天津税务适用:

自2019年7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归属中央收入、天津市地方收入的文化建设事业费,按照缴纳义务人应缴费额的50%减征。

嗲姐提醒大家:文化事业假设费点的减半政策主要是看当地税务机关的政策,各地是有差异的,建议咨询当地税务局。

文化事业费应缴费额=计费销售额×3%

注意:

(1)计费销售额是取得的全部含税价款和价外费用,不是用账务上收入的数据,有些财务直接按照增值税申报表的销售额来算,是不对的,应该是含税价。

(2)提供广告服务的单位取得合法扣除凭证「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合法有效凭证」可以差额征收。也就是减除支付给其他广告公司或广告发布者的含税广告发布费后的余额。娱乐业不可以,计费销售额为提供娱乐服务取得的全部含税价款和价外费用。

这里区分集中不同的情况!

例1:A公司是一家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22年第一季度销售额4万元(季销售小于6万元),应在第2栏次“免征收入”项目,填入本期“广告(娱乐)服务计费销售额”4.12万元。{含税销售额计算方法:4×(1+3%)=4.12}

例2:B公司是一家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季销售额8万元(季销售额大于6万元),应在第1栏次“应征收入”项目,填入本期“广告(娱乐)服务计费销售额”8.24万元。{含税销售额计算方法:8×(1+3%)=8.24 }

对于提供广告服务的缴费人发生的按规定可以从计费收入中减除相关价款的,应当填列附表《应税服务减除项目清单》,据实填写开票方纳税人识别号、开票方单位名称、服务项目名称、凭证种类、凭证号码、金额等信息。

例3:假设嗲姐开了一家广告公司,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2年3月广告收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100万元,税额6万元,价税合计106万元,将部分发布业务分包给个人A,取得了由A在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票面销售额16万元)。

解:

1、应缴纳增值税=1000000×6%=60000元

2、计算文化事业建设费

计费销售额,为缴纳义务人提供广告服务取得的全部含税价款和价外费用,减除支付给其他广告公司或广告发布者的含税广告发布费后的余额。

计费销售额=1000000+60000-160000=900000元

应缴文化事业建设费=计费销售额×3%=(1000000+60000-160000)×3%=27000元。

会计分录(1)实现收入时:借:银行存款 1060000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60000(2)分包取得发票时:借:主营业务成本 160000贷:银行存款 160000(3)计算应交时:借:税金及附加 27000贷:应交税费—应交文化事业建设费 27000(4)实际上缴时借:应交税费—应交文化事业建设费 27000贷:银行存款 27000

申报表填写如下:

关于文化事业建设费,哪些企业和个人应该缴纳、如何计算计费销售额,如何填报,本文嗲姐给大家都做了详细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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