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贺是否像史籍描述的那样昏庸?如果不是,被冤枉的原因是什么?

刘贺是否像史籍描述的那样昏庸?如果不是,被冤枉的原因是什么?

刘贺从立到废一共27天,27天时间显然不足以看出他是不是昏庸是不是有足够的治国才能。但显然他政治敏感度是不够的。他没有看清自己的废立本质上是霍光个人意志的体现,他被立是因为“合光意”,而被废,他如果足够昏庸或者足够忍耐,让霍光能够完全维持自己的擅权局面,也不至于27天被废。尤其对比后面宣帝对霍氏的忍耐,刘贺显然政治敏感度没有宣帝那么高,对局势判断也不清楚。

他被立本身就得益于势力较弱。对于霍光来说,当时看起来最合适的广陵王对他来说是不好控制的,所以他不希望立广陵王。刘贺跟广陵王不一样。其父刘髆是武帝与李夫人之子,李氏一族外戚在巫蛊之乱之后刘屈牦与李广利谋立刘髆为太子一事中已被清剿,刘髆虽因不知情而未受牵连,但其本身在朝中有可能可以依仗的政治势力已基本被消灭,刘贺出生在昌邑,五岁袭父爵位为昌邑王,父亲在朝中并无故旧势力,而自己的母系外族亦无势力,其岳父严延年为酷吏,但远不足于对抗霍光,所以刘贺实际上并无外戚可依靠。而且刘贺虽在昌邑有旧臣,但此时年约二十,并无足够政治经验和政治势力,在朝堂之中无重臣可依靠,亦在当立之时来不及培养或拉拢朝中的势力。 霍光当时时间紧迫,才立得刘贺,本以为他比较好控制,然而并不是。

但刘贺没有好好利用这种“势力弱”,本来可以韬光养晦的,但他偏偏动作频频。刘贺被废官方说法是“行淫乱”。尚书令当时陈述刘贺的罪状之时共列了具体事项将近三十来件,最后得出“荒淫迷惑,失帝王礼谊,乱汉制度” 的结论。但这些罪状应该是不可信的。霍光决定废刘贺之时,群臣反应是“惊愕失色,莫敢发言,但唯唯而已”。惊愕失色,说明罪名不真实,至少不完全真实。而且班固在细节记述之中藏着猫腻。为了让群臣主动或被动同意这一决议,田延年“离席按剑” 发表了一番有关社稷将倾,当力挽狂澜的言论,最后言“群臣后应者,臣请剑斩之” ,这一动作和这最后一句话就是赤裸的威胁,于是群臣只得“皆叩头,曰:‘万姓之命在于将军,唯大将军令”。从这儿就能看出,刘贺罪名真不真已经无所谓了,而是因为他动作频频,霍光不喜欢他了,不想他当皇帝了。

他的动作主要是三件事:一是“从官更持节,引内昌邑从官驺宰官奴二百余人,常与居禁闼内敖戏” 以及“独夜设九宾温室,延见姊夫昌邑关内侯” ,而且实质行动上刘贺将昌邑相安乐迁长乐卫尉,可见刘贺在有意识地培养私己势力,以求打破霍光“党亲连体,根据于朝廷”的局面。二是“祖宗庙祠未举,为玺书使使者持节,以三太牢祠昌邑哀王园庙,称嗣子皇帝” ,祭拜生父本是孝道之现,但是向父亲昌邑哀王自称“嗣子皇帝”即为否认了与上官太后的母子关系,“昌邑王贺以侄子的身份,过继来接昭帝的统嗣,在皇位缵序中,他已是昭帝的嗣子,应割断与昌邑一系的昭穆关系” (江建忠:〈从霍光的政治行为看中国古代权臣的基本特征〉),因此刘贺的这一行为冒犯了已掌握皇帝立废之权的霍光的权威。三是最为重要亦是最为直接的一点,即刘贺密谋铲除霍光,《汉书·霍光传》虽未直接提及,但细节之处却有所披露。昌邑群臣伏诛之时号呼市中,曰“当断不断,反受其乱” 。清人何焯言:“观其临死之言,则昌邑群臣亦谋为变,光微觉之” ,吕思勉亦认为由此,“昌邑之所以废可知矣” 。后来刘贺被废数年后与人之对话反过来应证了这点,当时有人问刘贺:“前见废时,何不坚守毋出宫,斩大将军,而听人夺玺绶乎?”贺曰:“然,失之。” 即为承认本应抢先铲除霍光,却错过了最佳时机,让霍光抢先下手。 从这里可以看出,刘贺没有找准合适的时机,而且他的系列行为非常不隐蔽(至少被霍光发现了,在安插妥当之前就妄图挑战霍光势力以及谋划铲除霍光的行动无非就是以卵击石)。

还有一个点也可以佐证刘贺政治才能其实不足。刘贺进京之际,带了许多昌邑故吏,显然是想效仿当初的代王刘恒,但是由于敌人霍光太强大了,他并不能成功将宫廷宿卫权控制在自己手中。 而入主长安之际,昌邑中尉王吉就已经告诫刘贺:“今帝崩亡嗣,大将军惟思可以奉宗庙者,攀援而立大王,其仁厚岂有量哉!臣愿大王事之敬之,政事壹听之,大王垂拱南面而已。” 昌邑郎中令龚遂亦谏言曰:“宜进先帝大臣子孙亲近以为左右。如不忍昌邑故人,信用谗谀,必有凶咎。愿诡祸为福,皆放逐之。臣当先逐矣。” 在这种情况下,刘贺仍旧带了二百余昌邑故人至长安,可见他的政治敏感度远远不够,无法正确估计形势。

综上,刘贺是不是昏庸从27天当皇帝真的不好判断,但他政治敏感度不够,忍耐度也远不上后面的宣帝是肯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