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趋势?

发展趋势?

???问题描述有些不知所云,农村土地改革早就开始了,改革动作一定很大,但也很困难,贴一下我在我公众号上写的文章:

原创 2018-03-18 弦子 乡愁宁波

对农民朋友而言,这几年最重要的事情是什么?

2016年—2017年是承包地“三权”分置,今年是宅基地“三权”分置,同时翘首等待着村集体建设用地改革的启幕。

这三块地,是农民在农村享有的合法权益,是赖以生存的生产资料,是代代相传的祖产,是进城闯荡的后路。

关于这三块地的制度及其瑕疵,是非常复杂的,绝不可能混为一谈。问题的根源是二元户籍制度,长期以来,农民在中国是一种身份,这种身份是世袭的。如果户籍制度不改,就算土地活起来,也只能是在小范围、特定人群间流转,农村土地的价值永远都是被低估的。

随着产业结构的变迁和人口的转移,农民身份和产权的这种世袭,在纯理性和一堆假设面前,的确有失公允。我们也承认未来农民会向一种职业转变,且未来不远,但不可能有叶檀说的那么简单。

Part1健全有偿退出机制

宁波等沿海城市农民,不愿意落户城镇,因为不想放弃农村的产权。所以通过降低城镇落户门槛来吸引农民放弃产权,是伪命题。

可以做一个类似于willingness to pay的问卷调查,什么样的补偿机制,能让农民退出农村产权。当前比较有吸引力的是城镇社会保险。

这项补偿的难点在于资金问题。《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培育发展家庭农场的意见》中就提到,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对长期流出土地的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的可给予适当的保费补贴。但各地对此反应平淡。宁波作为先进地区,应当率先取得突破,但首先需要科学地估算资金规模。估算的前提条件,一是怎么补,二是从哪出。怎么补,例如承包地根据实际流转情况和剩余年限补,宅基地根据土地及房屋价值进行补贴。从哪出,接盘的人出,可能是村集体,可能是农村产权交易市场,也可能是征地的政府。如果三块地交织在一起考虑,可能缺口会小一点,例如实行“两分两换”,用卖宅基地的钱去补偿放弃承包权的农民。

Part2厘清利益相关者关系

叶檀说公众严重忽视了上海租售同权和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这两项重大举措。

首先,叶老师说“房东呢,拜托把户口迁出去,迁到公共户”,房东们听了很生气。上海新户口管理规定里说的是,房屋所有权或者公有居住房屋承租权因买卖已发生转移,现权利人或者承租人申请将房屋内原有户口迁出的,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应当通知原有户口人员迁出,对拒不迁出或者无法通知的,可以直接将其户口迁入社区公共户。租出去又不是卖掉了,为什么不能把户口放在里面呢?租客的确可以把户口迁入承租房,但必须是公有居住房屋,这个量一下子就缩小了。

而后者,浙江大部分城市都已经做了,有的比上海做得还早。但是取消农业和非农业户口区分,并不意味着附着在农业户口上的产权也应声消失。如果有“效果”,早就激起民愤;目前,这项举措还没有带来实质性的改变。

关于土地使用权作为遗产继承,这个我倒是从来没想过。但是看叶老师的上下文,总感觉她混淆了使用权和承包权(资格权),传给下一代后又何去何从,似乎也不清不楚。三权“分置”后农村的土地产权往往是三个主体共有的,集体、承包人(资格人)和流转的转入方,即使用人。入股分红是拿承包权(资格权)入股,和使用人没多大关系。

小结

我能想到的也就这些了,如果有不对的,请批评指正。实际的情况比这复杂的多,真心没有叶檀说得那么容易。农村土改的ultimate destination可能是像城镇用地一样收归国有,从此没有“集体”这一说;但农民的利益一定要保障,没有为农民作出妥善安排的改革路径,只能是天方夜谭了。

弦子+ ?=理想A.农村B.农业C.农民D.你山的情人,海的女儿,您在乡村的好朋友。field of interest:农业经济学、发展经济学、区域经济学、农村社会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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