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类历史学家对"夜晚"的研究长期以来都是一片空白。但美国历史学家罗杰·埃克奇花了十几年时间,翻阅了大量16世纪到19世纪的文献,专门研究古人的夜生活。他2005年出版了一本书叫《黑夜史》(个人觉得原名《日暮之后》at day's close 更好),全面讲述了西方社会在工业革命之前的夜生活,包括人们怎么度过黑夜、夜晚的犯罪与恐惧、照明方式、睡眠习惯等等,非常有意思。
首先,假如你穿越回古代夜晚,最不习惯的无疑是是黑暗本身。现代人很难想象没有电灯的夜晚有多黑。埃克奇花了很多篇幅描述那种黑——不是你关了灯还有手机亮光、窗外还有路灯的那种黑,而是伸手不见五指、出门可能掉进沟里淹死的黑。当时人们有的光源非常有限:蜡烛、油灯、火把,而且都很贵,普通人家舍不得多用。月光是真正重要的照明来源,人们的夜间活动安排经常要看月相。
黑暗带来的不只是不便,还有巨大的危险。在工业革命以前,夜晚的城市几乎是法外之地。埃克奇在书中大量引用英国和欧洲大陆的法庭记录,显示谋杀、抢劫、强奸案件高度集中在日落之后。许多地方的法律直接规定,夜间无灯、无正当理由外出者可被当场逮捕。除了现实危险,还有超自然的恐惧——鬼魂、女巫、恶魔,人们相信这些东西在夜间活跃。这不只是迷信,还深深嵌入日常生活的认知,影响着人们的行为选择。
尽管如此,人们并不是天一黑就缩在家里。埃克奇描写了丰富的夜间社会生活:邻里串门聊天(因为白天要干活,社交往往在晚上)、年轻人的约会和求偶、偷猎者和走私者利用黑暗掩护行动、酒馆里的喧闹。中世纪的夜晚有一种白天没有的自由感——权威的监控在黑暗中松懈了,社会等级也相对模糊了。
而书中最颠覆认知的部分,大概是关于睡眠的发现。埃克奇在古代文献中(日记、法庭记录、文学作品、医学手册)找到了数百处对"第一觉"(first sleep)和"第二觉"的记载。
有意思的是,这些文献提到分段睡眠时非常随意,就像在说一件所有人都知道的常识。这说明当时的人根本不觉得晚上睡两觉是个问题,而是默认的生活节奏。古人的作息大致是:天黑后不久入睡,睡三四个小时,中间醒来一两个小时,然后再睡到天亮。
中间那段清醒时间,人们在这段时间回想梦境、祈祷、夫妻交谈或亲密、起来小便、查看牲畜。当时的医学文献还建议把服药或者思考重要事务安排在这个间隙,认为这时头脑特别清醒。
这习惯后来为什么消失了呢?因为从17世纪开始,城市街道照明(油灯、蜡烛灯笼)开始普及。先是巴黎、伦敦等大城市,人们可以在夜间外出、工作、娱乐,入睡时间不断推迟。到了19世纪有了煤气灯和电灯,夜晚被彻底征服。人们睡得越来越晚,黑暗时间不够分成两段,分段睡眠就随之消失了。
到20世纪初,"第一觉"这个说法基本从英语中消失了。与此同时,"失眠"作为一种医学概念开始被大量讨论。埃克奇暗示这可能不是巧合:也许很多"半夜醒来睡不着"的现代人,只是在经历一种古老的节律,却被告知这是病。1990年代纽约大学的一项实验也印证了这一点:只要让现代人在无人造光的环境中生活几周,他们就会自然而然地回到了分段睡眠的模式。
人类作为一个物种,与黑暗打了几十万年的交道,形成了一整套生活方式。结果还不到两百年,这一切就都忘得一干二净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