恰克图市约

恰克图市约

《恰克图市约》是中国清政府与俄国于乾隆五十七年(1792年2月19日)在恰克图订立的通商条约,旨在规范边境贸易秩序 。该条约由库伦办事大臣松筠、普福等与俄国总督纳格尔(又称色勒裴特)协商达成,共订立五款条款,明确规定双方采取易货贸易方式,严禁赊贷行为,并由理藩院派遣官员监督市场管理 。

18世纪后期,由于俄国多次违反双方条约,中俄边民屡次发生纠纷,导致恰克图贸易三次中断。1791年双方关系缓和后重启谈判,最终缔结此约 。正如条约所言,“恰克图互市于中国初无利益,大皇帝普爱众生,不容尔国小民困窘,……是以允行”,这种带有恩惠性质的贸易是中国“以茶治边”政治逻辑的延续,更多具有外交特质而非经济属性 。条约签订后,关闭了7年之久的恰克图市场于1792年5月5日重新开市,贸易额显著增长,茶叶逐步占据中国对俄出口商品的94.9% 。19世纪上半叶,该条约确立的贸易机制成为中俄唯一法定贸易渠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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