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拉斯的《情人》之所以那么著名,关键原因是什么?

杜拉斯的《情人》之所以那么著名,关键原因是什么?

以下观点来自于上课/某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大哥哥/自己的整理。

抛开杜拉斯本人名气和各种奇怪经历不谈,就从文学技巧上来说,《情人》也是无可摘指的好作品。

拿开头分析:

粗体是重点词,看这个时间的跨度和反复跳跃:

老了-还很年轻-十八岁~二十五岁-十七岁-十九岁-老了-十五岁

六个时间节点(老了-年轻-十七岁-十九岁-现在-十五岁),两个时间段(十八到二十五岁,年轻到老年)。

更别提最开始的『我已经老了』用的是l'imparfait,未完成过去时(在此处描述过去的状态)。所以不如说有七个时间节点,隐含的一个是『叙述』这个动作发生的『现在』。

三段内七个时间点、两个时间段、几十年、一个人的一生被高度压缩。这可能看起来没啥,但这个压缩集中体现在『面容』这一具体客体上,所有描写都不偏不散。一点都不会感觉混乱或过于抽象。

然后接的是一段十五岁半在湄公河上的细致描写,这长长的一段中时间几乎是凝固不动的。当然依然在各个时间点上反复跳跃,但主体都在15岁半渡河的场景。而相比最前面三段,意象也一下子复杂起来(相比之前),空间猛地变开阔(印度支那,湄公河,炎热)。

这个落差给人带来的阅读快感是空前的。(这是个人看法)

对比同样以时间跨度而名垂文学史(及风靡知乎文学版块)的另一个开头:

马尔克斯这个简短有力,跳跃迅速凌厉。多年以后-遥远的下午。几十年的时间就被压缩了。同时读者知道了几个信息:他是上校,他在长大后的某一天站在行刑队前,他父亲在很久以前的下午带他去参观冰块。此后小说就开始讲『遥远的下午』时的马孔多,笔调恣肆。

这也是好开头。

杜拉斯这种对时间的把控一直延续了整个小说。你说她这是片段式也好,反复跳跃式也好,这种写法要保持读者不被带偏还是挺难的。

结构看似零散,其实是不乱的,这个可以看各种论文,我就提一下有兴趣的自己去查。

style(文体)也是厉害的,但我写到现在犯懒了,有空再补吧。

所以说到底就是:在文学史上那么著名的关键是写的好。

至于为什么在中国这么著名,肯定跟王二及梁家辉有点关系。不是我的知识范畴就不胡说了。

但大体上,情人是个非常非常优秀的文学作品,给人带来的阅读快感也很强。王道乾的翻译也是不错。(虽然和原文气质不太一样)

然后给诸位纠错。(小事实错误)

1/这个小说是个autofiction(翻译成私小说比较合适?)。『我』是个小说人物。

这不是个小说化了的自传(『我』及现实中的作者乃真实人物)。也不是自传体小说(小说中的事件灵感来源于作者的真实生活)。

所以,不是『作者』对谁谁谁的感情很深厚,也不是『作者』的真实情感。是『我』,即小说人物。虚构和现实要分清。

2/

的答案『杜拉斯的名字翻译错了应该翻译成杜拉因为法语词末s不发音』。

不对,就是杜拉斯,这里s发音。

方言问题,这个姓出现的地区词末s就是发音的,所以也保留了这个读法。

法语不完全遵守发音规则,特例不少,何况还有方言,这语言就是这么作。

3/『在杜拉斯的时代,刚刚兴起心理描写为主的意识流写作』

呃。伍尔夫也是哭着把作品喂了狗。更何况情人不是个意识流。

先写到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