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办为什么在官方近代史中被列为反面阶层?

买办为什么在官方近代史中被列为反面阶层?

与其说“买办在官方近代史中被列为反面阶层”,不如说,官方话语是用“买办”这个词来概括官僚、商人和资产阶级在对外经济活动中体现出来的“反动性”或者说“卖国性”。

而目前最高票@秋原 的答案将“买办”区分为“官僚买办”和“洋买办”,并将前者解释为为统治阶级服务的“红顶商人”,在我看来既非官方话语,也不符合买办一词的原本含义。

买办一词最初就是字面上的采买置办之意。《明实录》中多有这样的记载:

这里的买办是一项事务,而非一种职务,万历年间的户部尚书赵世卿曾上疏称:

这一顾虑大抵是为了防范滥加采买劳民伤财,不过富户人家就没这么多讲究了。《红楼梦》中鸳鸯的哥哥金文翔就是在贾母处担任“买办”,在这里买办基本上就成为一个职务了。

清代实行“公行制度”,在广州特许开设“十三行”,其中就有由政府指派的“通事”和“买办”二职,通事负责传递法令、通关报税、登记出入、发放牌照等事宜,而买办和《红楼梦》中金文翔类似,只是一个后勤管家或者杂役头子,地位并不高,所采买的大抵是日用杂物,并负责招募苦力,而无权参与交易。

鸦片战争之后,公行制度瓦解,《南京条约》规定:

在这种情况下,买办逐渐取代了通事,成为洋商与国人之间沟通的桥梁,集代理人、翻译、掮客、顾问、信用保证人于一身,地位得到了迅速的提高。之所以会有这样的转变,是因为洋商的根本需求是扩大贸易,而通事更多的是一个政治性的职务,甚至带有监督意味,并不能满足洋商对商业能力的要求。

这一时期的买办,依附对象从官府变成了洋商洋行,其收入来源也从固定的薪金变成以高额佣金和回扣为主。当然很多买办原本就是大商人,洋人看重的是他们的信誉和经营网络,不过也有一些买办是洋行学徒出身,受赏识而得到提拔并发家致富,如后来的“赤脚财神”虞洽卿。

其后随着中西方经济交往的深化,买办制度也日益走向成熟,买办逐渐成为类似高级经理的职务,其出身更多的是受过新式教育乃至海归的青年。到民国初年,很多洋行的买办已经改称“华经理”,其中固然有内部制度改革的因素,更多的则是因为“买办”一词在当时已经被视为“汉奸”“洋人走狗”了。

在那个连遭外侮的时代,为洋人服务的买办被视为“汉奸”并不奇怪,更何况早期的买办群体中不乏战时通敌、挟洋自重等行为,更有“两头吃”这种哪怕只谈职业道德也说不过去的现象,甚至洋人对此都不乏抱怨。

不过这只是暂时的,随着交流的深入,买办的垄断性迅速下降,实际上已经逐渐成为一个普通的职业了。而与此同时,民族主义的矛头从“反满”转向“反帝”,在这种情况下,对“买办”的敌视和否定,某种程度上从“买办群体”这一实体中抽离,而集中于一个抽象出来的“买办阶级”。

在这一叙事语境下,“买办阶级”指的并不是担任或曾经担任买办这一职务的人,而是指除政治卖国(如签订不平等条约)之外的“经济卖国”者,具体体现为“帮帝国主义在中国构建商品推销网、原料收买网和金融控制网”和“为中国反动政府向帝国主义借债担任中介”。实际上“买办阶级”准确的来说应该是“买办性大资产阶级”,而与之相对立的则是“民族资产阶级”,是否同情乃至支持革命,是区分二者的标准。

中国第一位留美幼童容闳,担任过宝顺洋行买办,但是官方并未称他为“买办阶级”,不只是因为他只是不得以而为之,当时就表达过对买办的反感,更主要是基于他此后为救亡图存所作出的诸多努力。

民国“火柴大王”刘鸿生,担任过开平矿务局(其时已被英商吞并)买办,但是官方对他的定位是“民族资本家”,据说刘鸿生为此问过周恩来,周回答说:政府需要这样的范畴来划分敌友,你是朋友,所以你就是民族资本家。

相反,盛宣怀一出老家就进了李鸿章的幕府,从未担任过洋行买办,但是由于他的一些行为被认为是卖国和中饱私囊,所以到后来仍然被称为“大买办”。

甚至连政治家都会享受这样的“荣誉称号”,如范文澜说李鸿章“身兼官僚军阀买办三种性质”,官方话语也会说“洋务运动具有买办性”,还有“慈禧买办政权”“蒋介石买办政权”之类的称呼。

当然把经济事务中的词汇用到政治人物身上总归是有点违和,所以才会有“官僚买办”这个词,用来指代官僚和买办的结合体,而不是指服务于官僚的官商。官商与买办虽然都有“中介”的性质,但是这种类比未免太过宽泛,并无必要。以胡雪岩为例,改开以来更多的是把他称为“民族资本家”,各种传奇故事中也将他形容为被洋商、买办和官场政敌联合绞杀的悲情英雄。倒是范文澜也把胡雪岩称为大买办,但并不是由于他和左宗棠的关系,而是因为他“以重利向英商借款五百万两”,可见买办身份的认定是与政治定性高度相关的。

区分了“买办群体”和“买办阶级”之后,我们就可以来相对公平的评价近现代历史上的买办们了。

今天对“买办卖国”的质疑并不少见,相关论文和著作主要从三个方面对“买办”进行积极评价:

一是强调从买办到民族资本家的转变。

如前所述,买办称得上是一个暴利行业,可以迅速积累大量的财富,而且这一群体在与西方商人打交道的过程中,较多的接触到了先进的经济、管理理念,后来的买办更是不乏留学归国者,这使得上述转变成为可能。前面提到的刘鸿生就是一个例子。此外唐廷枢、徐润、郑观应等人,放弃洋行买办的职位而投身于洋务事业,虽然洋务运动本身也被认为摆脱不了买办性,不过这种行为终究是值得肯定的。

然鹅,这里是有一个“幸存者偏差”的。在官方话语体系中,“买办阶级”的反动性,很大程度上是基于“依赖性”的:买办商人依赖外商的资金技术,买办政权依赖外国统治者的武力和军备(来镇压国内反抗),但是另一方面,买办自身资本越雄厚,其对外商的依赖性就越小。所以我们所赞许的这些“转型者”,不过是数以万计的买办中的极少数罢了。当然,并不是说大买办就一定更“进步”,只不过是他们有选择的余地罢了。他们的买办性,更多的体现为政治上的,比如1927年的虞洽卿,事实上此时的他已经是货真价实的金融资本巨头了,只有从政治角度称他为买办才是有意义的。而买办群体本身的依赖性或者说“买办性”,实际上是主要体现在那些“求生存”的中小买办身上的。

美国学者郝延平在其《十九世纪的中国买办》第六章中论述了买办在工业投资、管理中发挥的重大作用,数据翔实,给出了买办资本在中国近代轮船业、矿业、棉纺业、机器制造业等行业的投资比例(54.50%,62.7%,23.23%,27.68%),但是仔细观察就可以看出,这只是针对几笔大的投资的统计,总额不过都是几百万两,相比同时期中国买办群体所积累的财富——据估算约有5.3亿两——真的能算得上是“主流”吗?

二是推崇买办群体的“民族精英”属性。

抛开感情色彩,从受教育程度,商业本领、对西方文明的了解与学习等方面来看,买办群体当然称得上是“精英”,但是正因为如此,反倒应该对他们提出更高的要求。如前述投资比例,从财富总量上来说,买办群体当时仍然是比不上地主群体的,但是从投资便利性来说则远胜于后者,所以他们的投资比例占大部分是理所应当,而如果只和地主群体相当,恐怕并不是什么光荣的事情。

而从价值观念角度来看的话,我们可以不把“民族性”和“爱国”当做评价历史人物的唯一标准,但是总不能把不爱国的人称为“民族精英”吧?而且当时的民族主义并不像今天这样饱受批评,反而可以说是西方先进思想的一部分。郑观应的著作《盛世危言》,其建议虽未尽可行,至少称得上“忧国忧民”,如此方不负“民族精英”之称。

三是宣扬买办经济的合理性。

前两点都是在“民族”的价值体系下对买办进行肯定,而第三种辩护方式则完全相反,认为买办作为洋商代理人,加速所谓“自然经济解体”,将广大农村纳入世界资本主义体系,是一种毫无疑问的“贡献”而非“罪行”。

金普森《买办与中国近代社会阶层的变迁》一文,极力强调鸦片战争之后的中西贸易是“符合经济规律”的正常贸易,“外商不能强迫中国人买东西”,“中国人不需要的东西,再强大的武力也无济于事”,似乎在作者眼中,只要不像日本鬼子那样拿着枪强买强卖,就一定是“正常贸易”了。至于强行打开市场引起的经济动荡,超低的进口关税,清政府恐慌之下的对内疯狂加税,这些都和“循规蹈矩的外商”没有任何关系?

为此文章甚至引用了马克思《对华贸易》中“《南京条约》在促进对华贸易方面没有起到丝毫作用”的结论,但是马克思原文恰恰是认为这是由于帝国主义一味盲信武力的作用、违反经济规律导致的结果,到了这里反而成为作者论证双方贸易“符合经济规律”的依据,堪称无耻之尤。

该文还引用了上面提到的郝延平《十九世纪的中国买办》中的数据并解读为“买办投资近代民族工业”,实际上看原文就可以发现,作为一个美国人,郝延平其实既不关心“民族”也不关心“实业”,无论是投资外国企业,还是投资银行业保险业——大概除了把钱埋在地窖里这种愚蠢行为之外——只要是“现代”的,“资本主义”的,在他这里都是得到了正面的、有意义的评价。按照这一标准,大买办们真的是很难做到不去支持“工业”发展的。

资本主义的发展当然有其积极的一面,但是如果否认“经济侵略”的存在,那就只能说是立场问题,多说无益了。

将“买办阶级”作为反面对象,并不应该意味着对买办的全面否定。比如按照1st共时期对“家庭出身”的认定,邓世昌(其父邓端甫曾担任同孚洋行买办)、徐宗汉(徐润之女,黄兴夫人)恐怕就要成为“黑五类”了,这显然是不合理的。即便是买办自身,也应该承认,他们可以有家国情怀、图强之志,可以与外商据理力争,可以投资实业,支持革命。但不可否认的是买办这一身份天然就存在依赖性和妥协性,在这种情况下,用“买办性”一词来概括这种依赖性和妥协性,甚至进一步应用到政治评价上,是精准而恰当的。

以此观之,买办这一角色,并未成为历史。今天我们虽然无需面对不平等条约,但不意味着经济贸易一定是平等的,不然怎么会有贸易战呢?当然,对普通人来说,买洋货并不意味着不爱国,那么在外企打工、推销洋货也称不上什么“买办”了。今天的买办性,更多的体现为某些学者宣扬“造不如买,买不如租”的“经济规律”,某些企业推崇“贸-工-技”的发展路线,至于是不是有更高层面的买办,就非我所能置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