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保定市人民代表大会是保定市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其常设机关为保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每年至少举行一次会议,由常务委员会召集。常务委员会认为必要或经五分之一以上代表提议可临时召集会议,会议需有三分之二以上代表出席方为有效。该机构行使保障宪法法律实施、审查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预算、选举任免市级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等职权,下设财政经济委员会、城乡建设和环境资源委员会两个专门委员会。
2025年1月23日,保定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选举张莉为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张香艳为常务委员会委员,票决确定推进数字便民服务等20项民生实事项目。2022年市人大常委会召开10次常委会会议,制定《保定市接诉即办工作条例》等4部法规,开展五项联动监督。2023年工作聚焦优化营商环境监督及《先进制造业促进条例》立法,2024年审议2023年国民经济计划执行情况及2024年计划草案报告。2026年8月,保定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陈宏伟为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主持闭会期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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