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津县人民政府

延津县人民政府

延津县人民政府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河南省新乡市延津县的国家行政机关,是延津县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在延津县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延津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依法行使行政职权。

延津县人民政府工作人员由县长、副县长和局长、科长等组成,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领导,每届任期五年。

现任延津县人民政府县长:许万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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