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简单聊一点外部的小观察:
天同可能是唯一一家靠诉讼业务做到一线的内资所。
天同起家跟最高院当时对再审的政策有很大的关系,说一句借了政策的东风不为过。我最初知道天同的时候,天同以“专做二审、再审案件”著称。并且那时候天同(高调)吸收了不少从最高院、高院出来的法官,这一点也引起了一定的争议。
然后,天同以及天同的律师发表了好多高质量的法律专业文章,公众号“天同诉讼圈”做的也很好,出了重磅出版物《天同码》(大部头,贵),并且宣传“诉讼可视化”,庭前的内部模拟法庭,等等,天同把很多诉讼技术打磨的很精细很完善,并且天同做的这些诉讼技术方面的推广或者说分享确实给律师界带来了很大的影响,尤其是对很多律师业不发达的地区的律师以及培训学习资源匮乏小规模律所的律师而言,帮助很大。所以后来蒋勇去世的时候,很多律师几乎是以“门生”的姿态在朋友圈发文悼念,一个重要因素就是他们确实从天同受益了。
天同还有一个标签就是“科技”,天同成立了关联的科技公司,积极拥抱移动互联时代,确实也是业内的先行者,天同在互联网搞了个重要的产品无讼网,能做检索还能跨地区合作。做检索这一块不知从何时开始几乎没有声音了,有个说法是最高院停止与之合作了。跨地区合作这个业务模式本身就不成熟,除了无讼也还有别的平台,都不太成功,跟律协的合规要求还容易起冲突。
再后来天同开始发展分所、发展诉讼之外的业务,这也是正常的,一个律所再强再精品,没有一定的规模,上限也会受影响。
总之,天同确实是一家很厉害的律所,很有开创性,很多东西可能最终没有达到多么成功,但天同至少去尝试去开拓了。
最近一段时间关于天同的一些负面传闻比较多,如果是真的,那么有可能跟天同起家的方式不无关系——只是个人猜测。
最后,以上只是我自己作为同行业者在外部的一点点小观察,我自己没有在天同干过,也没有天同的朋友,内部的情况一概不知,对其了解也只是停留在这个浅层次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