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校园暴力的严重程度并没有被夸大。相反,还有很多隐晦的校园暴力在黑暗中滋生。这是一个警察所写的真实故事。
我也曾问过女孩们当初为何不去报警,甚至不愿通知家长和学校。「不敢」二字是她们口中最多的回答,「难以启齿」四字排在第二位。
1
2013 年四月的一个晚上,我在派出所值班。
午夜十二点多,一位中年妇女匆匆走进值班室,焦急地声称自己的女儿、十六岁的高二学生黄莹莹放学后一直没有回家,电话也一直关机。她已经联系过了黄莹莹的班主任和同班同学,可都不知道她放学后的去向,请求警察帮忙寻找。
年初,省公安厅刚下达了关于办理涉校案件的相关程序规定:在校学生失联需速办速查。于是,拿到黄莹莹的近期生活照片后,大家立即兵分两路,一路民警直奔辖区周边的网吧、酒吧、KTV、娱乐城走访,另一路民警则前往视侦中队追踪黄莹莹在社会面留下的视频影像。
一小时后,走访民警返回,称并未查到有关黄莹莹的信息。但前往视侦中队的民警却回报了一个消息说,当天下午六点钟左右,与黄莹莹学校一街之隔的监控探头拍下一组画面,一名与黄莹莹衣着相似的女孩登上一辆本地牌照的白色面包车离去。民警通过视频监控,顺线追踪面包车的运动轨迹,发现车辆接上黄莹莹之后并未在城内停留,而是直接出城驶入了 318 国道。
同事让我找黄母核实一下,如果图中女孩确认是黄莹莹,他们再前往交警队调取 318 国道的卡口照片。
我把监控画面递给黄母看,她一眼就认出了画面中的女儿。
我问她是否认识那台白色面包车,她说不认识。
正准备回告视频组的同事,黄母的手机突然响了,竟是黄莹莹本人打来的,电话里,她说自己已经到家,但没带家中钥匙。黄母先是一阵惊喜,接着便发起了脾气,怪女儿这么晚才回家,电话也不开机,害得她大半夜跑到派出所来报案。挂了电话,黄母一再致谢,并说自己回去一定好好教育孩子。
看起来不过是虚惊一场,在场的民警也都松了一口气。同事正准备起身送黄母离开,一直坐在一旁的范所长却叫住了他们,「等一下,你还是让孩子来一趟派出所吧,我们见见她。」
黄母有些紧张,问范所长为何半夜要见女儿,「既然刚刚报了失踪,现在人回来了,来派出所见个面我们大伙都安心。」范所长回道。
2
我明白范所长的目的,近期公安局「全警三员」情报平台上有消息称,我市出现了一个卖淫团伙在招揽生意,打出的广告噱头就是「女学生贴心服务」,也真有人见到里面有几个十六、七岁的本地小姑娘,范所长最近一直在关注这件事。
我问范所长是不是感觉黄莹莹晚归和这个消息有关,范所长说反正现在也没线索,有枣没枣打一杆子试试,不是的话更好。
范所长告诉黄母,先不要提监控图片的事情,就问问孩子晚上去哪儿了,黄母点点头。
黄莹莹来到派出所时,已将近凌晨两点,从她的衣着样貌来看,确实是监控画面上的女孩无疑。
办公室里,范所长问黄莹莹晚上去哪儿了,她说跟同学谢小凡在城里的「美好时光」KTV 唱歌,黄母马上反驳说自己之前跟谢小凡通过电话,谢小凡没说今晚和她在一起。
黄莹莹神色有些慌乱,但还是一口咬定今晚确实和谢小凡在 KTV 唱歌。
黄母立刻拿出手机拨通了谢小凡的电话,不成想,电话那头的谢小凡却不住地跟黄莹莹母亲道歉:「对不起阿姨,我俩今晚确实在一起唱歌,刚才是我骗了你……」
范所长意味深长地看了我一眼,悄悄给视频组的同事发信息,让他们还是去一趟交警队,看那台车出城后去了哪里。
「美好时光」是辖区内的一家量贩式 KTV,也是附近学生们常聚会唱歌的场所。但刚刚走访民警已经去那里查了大堂监控,并没有发现黄莹莹的身影。
不久,交警反馈信息说那台白色面包车先是出了城,沿 318 国道开往邻市。途径某处卡口,监控还拍下了一张清晰照片,副驾驶上坐着的正是黄莹莹。
黄莹莹母亲怒气冲冲地质问女儿到底坐车去了哪里,面对交警提供的监控影像,黄莹莹一会儿说是去接同学,一会儿说是去买东西。母亲问她开车的是谁,黄莹莹先是说黑出租,后来又说是一个认识的「哥哥」。
眼见着女孩的身体不住地发抖,四月的夜晚,却出了一身的汗。
终于,面对母亲的步步逼问,黄莹莹的颤抖越来越明显,最后,她竟「哇」的一声哭了出来。
3
派出所里,黄莹莹告诉我们,当晚她坐车去了邻市一家旅馆,与一名 40 多岁的男子发生了关系。司机她并不认识,只是离开旅馆后从司机手里领到了 200 元钱。
看来「全警三员」上的情报不假,范队长也没有过于敏感。
这是典型的卖淫行为,而且从嫖客、司机和黄莹莹的做法来看,这种「不见钱交易」很可能是团伙作案。
案件性质变得严重起来。
黄莹莹说,都是一个名叫小德的社会青年逼她去的,小德以前坐过牢,出来后在本地有些「势力」,那些「客人」也是他介绍的。
在黄莹莹的描述中,这位二十四岁的两劳释放人员并无正当职业,女朋友杨珍原是黄莹莹所就读学校的高三学生,去年因带领社会人员来校斗殴被开除。
杨珍上学时便是学校里出了名的「大姐」,凭借男朋友小德的「势力」在学校中称王称霸。即便被开除学籍,杨珍还是经常在学校周围晃悠,帮助学校里的「小弟」、「小妹」处理一些「不顺眼的人」。
半年前,杨珍的「小妹」找到了黄莹莹,称「大姐」要见她,如果拒绝的话后果很严重,黄莹莹不得已见了杨珍一面。
见面后,杨珍并没有像传言中的那样凶神恶煞,反而对黄莹莹十分热情,不仅接连请黄莹莹下馆子、唱歌、逛酒吧,还对黄莹莹说,以后在学校里如果「遇到事儿」,报「大姐」的名字就行。
从那以后,杨珍经常在放学后来找黄莹莹,不管去哪儿玩,都从来不让黄莹莹出钱。
起初,黄莹莹也不知道为什么杨珍会对自己这么好,但她既不敢拒绝,又在某种程度上乐得有「大姐」罩着自己,两个人越走越近。
直到两个月前,杨珍突然找到黄莹莹,说要给她介绍一份「兼职」。黄莹莹推说自己明年要高考,拒绝了杨珍。不想「大姐」勃然大怒,当场就翻了脸。
杨珍拿出一张「消费清单」,说这些都是近段时间请黄莹莹吃喝玩乐的花销,黄莹莹不接这份「兼职」就是不给自己面子,既然这样,两人也就做不了「姐妹」了,限黄莹莹三天之内把之前消费的钱还给自己。
黄莹莹拿过「消费清单」来一看,顿时傻了眼,上面密密麻麻地记录着自己跟杨珍几个月来的消费情况,最后列明的数字是一万六千元。
「你真的花了她那么多钱?」我问黄莹莹。
她摇摇头,说不记得了。那个场景下她也不敢争辩,只得一个劲的恳求杨珍宽限一点时间,自己回去想办法筹钱。
杨珍不同意,更何况,高二学生黄莹莹也没办法在三天内筹到一万六千元「欠款」,杨珍威胁说如果还不了的话,黄莹莹以后就不要来上学了,否则见她一次打她一次。
黄莹莹很害怕,试着问杨珍,是做什么「兼职」。杨珍告诉她,就是去卖淫,一次一千元,其中二百元归黄莹莹,八百元用来「还债」,直到还清「欠款」为止。
黄莹莹起初不同意,但杨珍又说,自己的男朋友就是「道上的」,坐过牢,什么事都做得出来,让黄莹莹别想着赖账,否则被「道上的人」盯上,她家里人也要跟着遭殃。
就这样连吓唬带威胁,黄莹莹最终哭着同意了杨珍提出的「兼职」,为了防止她报警或通知家长,杨珍还特意叫来了小德,给黄莹莹拍了裸照。
之后的两个月里,黄莹莹在杨珍及其男友小德的指挥下,先后与八名男子发生了性行为,有时在酒店、有时在对方家里,还有几次在「马仔」的车上。
前几次的「客人」都在本地,由于交易时间短,并没有被发现。这次是第一次去外地。
强迫卖淫,这事情可就大了。范所长一边向上级领导汇报案情,一边安排第一组刑警寻找并传唤杨珍和小德,我则留下来,继续盘问黄莹莹。
「还有和你一样情况的同学吗?」我问黄莹莹
她点点头。
「谁?」
「谢小凡」。
4
黄莹莹告诉我,最初通知她与「大姐」杨珍见面的「小妹」,就是同窗好友谢小凡。此外,她还和谢小凡一同「服务」过一名嫖客。
范所长立即安排第二组刑警连夜传唤谢小凡。
谢小凡与黄莹莹同年,单亲家庭。九年前父母离婚,谢小凡被法院判给了母亲,但母亲只抚养了谢小凡两年便不知去向,此后谢小凡一直跟随外婆生活。
谢小凡被带到派出所后直接进了讯问室。面对仅在电视上看见过的审讯椅、隔音墙和写有「如实坦白,一身轻松」的牌子,谢小凡非常紧张,没过多久,便把事情一五一十地告诉了我们。
谢小凡的遭遇几乎与黄莹莹一样,也是先跟随他人消费,之后因还不起账被迫参与卖淫,只不过威胁谢小凡的人不是杨珍本人,而是另外一名叫徐美琳的学生。
徐美琳是杨珍的「铁杆」,杨珍还在学校时,两人的关系就极为密切,为此事,学校当时差点将徐美琳一同开除。杨珍离开学校后,徐美琳便成了杨珍在学校的「代言人」。据说只要徐美琳一个电话,杨珍和小德便能给她找来十几混混「平事」。
谢小凡说,自己一共欠徐美琳三万多元「债务」,因而参与卖淫了二十多次,每次也只得到二百元的酬劳。
两个多月前,谢小凡因在卖淫过程中染上疾病,无法继续「兼职」。徐美琳告诉她,可以介绍同学前来做「兼职」,每成功介绍一人可以冲抵五百元「债务」,被介绍的女生做一次「兼职」,谢小凡还可以收到一百元的「介绍费」。如果谢小凡拒绝,徐美琳不但会曝光她卖淫的事情,而且还会告诉杨珍,让小德的「马仔」们继续找谢小凡追债。
恐惧之下的谢小凡便把自己的好友黄莹莹推下了火坑。
派出所炸了锅,这么多年来,我市从未发生过如此恶劣的涉校案件。市局刑侦支队连夜成立专案组接手,清晨六点钟,第三组刑警派出,传唤徐美琳。
5
徐美琳的到案使得案件进一步扩大。
徐美琳,十七岁,高三学生,离异家庭,原本跟随母亲生活。2011 年母亲因贩毒被判刑后,徐美琳便单独生活。
徐美琳说,虽然自己现在是杨珍的「铁杆」,但也曾是「受害者」之一。她的前男友建平曾是小德的「马仔」,与小德闹翻后离开本市。
建平走后,小德一伙人找到徐美琳,声称建平因赌博欠了自己几万元债务,强迫徐美琳还债。
徐美琳只是一名高中学生,既无钱替前男友还债,又慑于小德一伙的淫威,只得找到了杨珍,希望她看在同学一场的份上帮自己说说话。
没想到杨珍也「看在同学一场的份上」,给徐美琳介绍了一份「兼职」。
迫于压力,徐美琳从 2012 年初开始做这份「兼职」,前后参与卖淫活动的次数已无法计数,据她自己讲,最「忙」的时候,她一夜要跑五个「场子」,期间还被小德殴打并强奸过几次。
2012 年 4 月,徐美琳在一次卖淫活动时被警方抓获,本有机会向警方指证小德一伙的恶行,但当时的徐美琳害怕自己举报后被报复,并没有讲。警方当时通知学校协助教育,但学校出于各方面因素考虑,对此事进行了冷处理。况且,徐美琳无有效监护人,此事最终不了了之。
事后,小德一伙称徐美琳被抓后没有供出大家,很「江湖」(讲义气),另外也因徐美琳已在公安机关「挂号」,小德怕此事闹大,便免了徐美琳身上的剩余「债务」,也不再强迫她去做「兼职」。
但,徐美琳没有就此收手,反而渐渐依赖上了这份「兼职」。
「爸妈离婚之后,我爸每月只给我打六百块生活费,之前做那个兼职,我每次可以留二百块,后来不用『还债』了,钱全都是我的。」
因为缺钱,徐美琳开始主动找杨珍和小德做「兼职」,每次交给两人一百块的「介绍费」。
2012 年 6 月,一件偶然的事情让徐美琳陷得更深。徐美琳有一个闺蜜叫王亚亚,一次,徐美琳在做完「兼职」后从酒店出来时被王亚亚撞上。经不住王亚亚一再追问,便把「兼职」的事情告诉了她。
然而王亚亚非但没有帮助徐美琳报警或向学校求助,反而要求徐美琳也给她「介绍介绍」。
王亚亚的家庭条件并不差,更没有在外「欠账」,徐美琳不明白她为什么要这样做。王亚亚告诉她,自己打算换一台苹果手机,家里不同意,所以就想自己「赚点钱」。
徐美琳把王亚亚介绍给了杨珍和小德,小德很快给王亚亚联系了「客人」。此后王亚亚一直通过徐美琳和杨珍做「兼职」,小德每次扣王亚亚三百块「介绍费」,分给徐美琳一百元。
徐美琳发现了其中的「商机」,便和杨珍商量,想借着自己在校的便利条件发展「下线」,并从中分取「介绍费」,两人一拍即合。
「你一共发展了多少下线?」我问徐美琳。
「十来个人吧,本校有四五个,周边其他学校的也有,有的是『下线』又发展出的『下线』。」
「他们都是自愿吗?」
「有几个是主动的,有几个是被强迫的……」
「谁强迫的?你吗?」
「有的是我,有几个外校的女生不怕我,就由杨珍和『小德』搞定……」
「你们是怎么强迫别人?」
「就是做『笼子』呗,先领她们花钱,等钱花的差不多了,就给他们去介绍『兼职』,不愿意的就让『小德』他们出面吓唬……」
6
很快,杨珍被缉拿归案,小德不知去向。公安局对他进行了网上追逃,三天后,小德在宜昌一家网吧落网。
杨珍,十七岁,从小和奶奶一起生活,平时无人管教,还在读初中时便和众多校外无业人员来往密切,小德就是其中之一。杨珍说,她最崇拜的人是香港黑帮电影《古惑仔》中的女头目「十三妹」。
据杨珍交代,两年来,她和小德组织多名中学女生参与卖淫活动,嫖客遍及周边四个县市,前后收入嫖资数十万,这些钱大部分都被二人挥霍了。
随着我们侦查取证工作的不断深入,越来越多的受害者浮出水面,前后竟多达二十余人,其中还有两名案发时未满十四周岁的女生。
有的女孩像黄莹莹一样,遭到强迫、威胁、殴打甚至强暴,不得以接受了这份「兼职」;有的则是像王亚亚一样,为了赚钱主动为之;还有几人像徐美琳、谢小凡一样,开始被强迫,后来却直接加入了团伙,靠强迫他人谋取利益。
团伙中,杨珍负责物色女生,小德负责联系嫖客,小德的一名「马仔」负责开车接送女生前去做「兼职」,嫖资由嫖客付给「马仔」。「马仔」每次按照杨珍的指令分给做「兼职」的女生一部分钱,其余大部分直接交给杨珍和小德。
被他们挑中的女孩普遍都有几个共同点——离异家庭、留守少年、不爱学习、爱慕虚荣,或喜欢在社会上「交朋友」。
我问杨珍,为什么专挑她们下手?杨珍说这些人好控制,不容易出事。
因为父母离异或独自生活,家里少有人管教;学习成绩不好,学校一般也不怎么关注;因为爱慕虚荣,很容易被杨珍一伙开始时的小恩小惠所诱惑;同样因为喜欢和社会上的人「交朋友」,便少了对杨珍一伙的戒备。
搜查徐美琳住处时,同事发现了一个记事本,上面密密麻麻记录着嫖客和女学生的姓名、联系方式、「兼职时间」、「收费情况」等信息。询问得知,这是徐美琳用作与杨珍「分账」的凭据,因为信息详细,后来,这个记事本直接成为抓捕嫖客和起诉徐美琳、杨珍、小德等人的呈堂证供。
通过这份记录,我们才得知,就在黄莹莹案发当晚,还有两名女生通过徐美琳的介绍前去「兼职」,此后的一周内,徐美琳和杨珍还预先安排了三名女生的「兼职」。幸而,因为徐美林和杨珍的落网,这三次「兼职」被及时终止了。
记录本上,有几名女生的名字后面被打了一个星号,我问徐美琳这是什么意思?徐美琳说,这个代表着这个女生已经被他们设定为「目标人物」,只是暂时还没有被搞定。
我和同事们被惊得一身冷汗。
7
随着涉案人员陆续到案,案件进入证据固定阶段。
办理性侵害案件最关键、同时也最困难的地方在于获得受害人的报案或指控,以及证人笔录。采集报案或指控笔录需要她们详细回忆整个受害经历,对于该案中的很多女孩,这相当于重新揭开她们的伤疤。
这起案件的办案过程,同样遭到了很多家长的抵制。
「算了吧,这事儿我们不想再提了……」一些家长甚至直接提出了撤案要求。
「那个谁不是已经说了吗?这还不够判他们死刑的?怎么还要我家姑娘说?」一些家长虽然痛恨杨珍和小德一伙,但拒绝让自己的孩子作证。
同时,虽然我们一直竭尽全力防止涉案人员信息泄露,但各种传言依旧在坊间不胫而走。
一个年仅十五岁,曾在杨珍一伙的胁迫下做过四次「兼职」的受害女孩,在接受完警方的第一次询问后跟随父母回家,此后便再也无法联系到。我和同事几次登门寻找女孩做指认笔录,但她的母亲一直推说女儿去了外地「调养」没有回来,在一次次无果的登门后,女孩的母亲终于用哀求的语气说:「警官,求你了,不要再来了,现在已经有邻居在私下里议论我家孩子是不是被『那个』了,你们再来,我们就解释不清楚了……」
另一个女孩受害时未满十四周岁,且遭到过小德的殴打和强奸,是受害程度最深的一位。她的指证对我们非常重要,甚至直接关系到小德最终的量刑。但我们的取证工作却遭到了女孩家人的强烈抵制。案发后,她被父亲火速转学离开了本市,并更换了所有联系方式,断绝了与原学校所有人的联系。
面对前来取证的民警,女孩的父亲一口咬定我们找错了人,孩子身上从来未发生过这种事情。民警为了尽快将小德一伙的罪行落案,在做受害人家长思想工作方面费尽了周折。
尽管大多部分受害人配合了警方的取证工作,但最终还是有四名受害人拒绝了警方的要求,始终没有让孩子接受民警的进一步询问。
我也曾问过女孩们当初为何不去报警,甚至不愿通知家长和学校。「不敢」二字是她们口中最多的回答,「难以启齿」四字排在第二位。
黄莹莹的父亲常年在外地工作,家中只有母亲为自己操劳。母亲平时工作忙,母女二人很少有机会做深入交流。当得知自己在杨珍处欠下「巨债」后,黄莹莹的第一反应是还担心母亲责骂,因此选择「兼职」还债。
谢小凡说,她曾经打算向班主任求助,但由于班主任是男性,自己羞于为此事开口。父母早已失联,谢小凡也联系不上他们。想向外婆求助,但外婆已年过八旬,给不了自己任何帮助,最后只得作罢。
徐美琳称自己最初曾向同为女性的班主任反映此事,但班主任认为事情太过荒诞而不肯相信。2012 年四月徐美琳因卖淫被公安机关处罚并通知学校,班主任老师并没有深入了解徐美琳卖淫的原因,反而在办公室训斥徐美琳「浪」、「不要脸」、「婊子」,「给学校丢人」。自此,徐美琳便打消了向老师求助的想法,反而走上了与杨珍同流合污的道路。
「在她眼里,只有班里成绩排前二十名的学生才是学生,其余的都是『渣子』,而我当然更是『渣子中的渣子』!」徐美琳在审讯中曾哭着痛斥她的班主任老师。
而受害女孩的家长也并非完全没有责任,我听过最多的说辞就是:「平常我们都在上班,孩子也在学校上学,一天就是吃晚饭的时候一家人坐在一起,她们不说,我们怎么会知道啊!」
主动要求「兼职」的王亚亚拥有一个完整家庭,家境殷实。得知女儿的事情,父亲愤怒地扇了王亚亚一个耳光,我的同事赶紧把王父拉开,王母则指着女儿的鼻子质问:「家里缺你吃了、缺你穿了、还是缺你钱花了?你做出这么下贱的事情来?」王亚亚只是淡淡地回了句:「那我想要个苹果手机,你为什么不给我买?」
沈晓丽是除王亚亚外为数不多的家庭完整的受害女孩,父亲是本市某机关的干部,母亲在外做生意,当同事告知沈晓丽的受害情况时,父母二人在派出所大打出手。沈母指责丈夫,「就知道当官,从来不问家里的事情,应当为此事负全责」;沈父则指责妻子,「就知道赚钱,一天到晚不着家,你是此事的罪魁祸首!」当民警喝止打斗之后,二人便开始共同指责公安机关,是「吃白饭的」,「没有从苗头上发现」,沈父甚至一度扬言要去上级部门投诉。
陈晓晓的母亲则始终不肯相信这些事情真的发生在女儿身上。陈晓晓的父亲远在广东打工,母亲在本地一家大酒店做清洁工,为了多赚点钱,母亲又在另外一家商场谋了一份值夜班的工作,平时几乎没有时间和女儿交流。直到案发,母亲方才知道女儿在杨珍、徐美琳等人的威胁下做过六次「兼职」……
尾声
2013 年八月,经过公安机关的缜密侦查,杨珍、小德卖淫团伙被打掉。主犯杨珍因涉嫌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组织、强迫未成年人卖淫罪,敲诈勒索罪等数罪并罚,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主犯小德因涉嫌强奸罪,故意伤害罪,贩卖、运输毒品罪、引诱、容留卖淫罪,介绍卖淫罪,组织、强迫未成年人卖淫罪等数罪并罚,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徐美琳因涉嫌敲诈勒索罪,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组织、强迫未成年人卖淫罪,敲诈勒索罪等数罪并罚,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团伙中其他参与组织女学生「兼职」或为其提供条件、并从中获利的多人,皆被依法判处了 1 至 5 年有期徒刑、缓刑、拘役、管制等处罚。
此外,多名嫖客因涉嫌嫖娼违法行为被治安拘留,其中三人因强奸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 1 到 4 年不等。
黄莹莹、谢小凡、徐美琳等人所在的中学被上级教育主管部门问责,主要领导受到行政处罚。
(文章人物皆为化名)
作者 | 深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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