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商业银行柜台记账式国债是由财政部指定、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通过商业银行柜台交易的记账式国债品种,2002年《商业银行柜台记账式国债交易管理办法》的颁布标志着其业务正式启动。该国债与凭证式国债的主要区别在于流通性强,发行后可在柜台按市场供需实时买卖,价格存在波动风险,投资品种覆盖到期一次还本付息或按年付息等多类型,投资者需开立国债账户并通过银行双边报价进行交易。交易采用商业银行与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联网托管结算系统,实行中央结算公司一级托管、商业银行二级托管的两级托管机制。
该业务自2002年推出后逐步发展,2024年中国人民银行发布新规将公司信用类债券、普通金融债等纳入柜台交易品种,取消发行人认可要求并新增债券借贷服务。截至2023年末,全国共有30家商业银行开办柜台债券业务,投资者账户总数达630万个,其中国债交易量占比超过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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