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就目前的规范(<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06))来说,自闭阀是不需要设置的。国家暂时还没有此项要求。
但是根据内部消息,《城镇燃气设计规范》目前正在修编,准备出台新版。内部讨论稿中有提到:
10层及以上高层建筑
1.计量表前宜设置分段调压或设置低-低压调压装置;
2.燃具连接管前应设置燃气过流安全切断装置,并宜设置超压安全切断装置;
3 .19层及以上住宅应设置复合型检测报警器、自动切断阀和机械通风设施,报警器应与自动切断阀和机械通风设施连锁。
【条文说明】分段调压包括设置多根立管分段供气和在立管上设置分段调压器。
现行国家全文强制《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45—95中3.0.1条规定,一类高层建筑规定为十九层及十九层以上的住宅,对于一类高层建筑的防火要求应提高,因此提此要求。
燃气过流安全切断装置就是你说的自闭阀吧。
自闭阀设置是在失压和超压情况下自动关闭管道燃气,防止泄露,从安全角度分析,也是比较合理的。总的来说,在2014年发生了这么多的燃气爆炸事故的背景下,国家对于燃气安全重视程度提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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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2021年,没想到新的GB50028已经被拆分,用户工程规范一直未发布。
目前新发布的GB55009-2021《燃气工程项目规范》第6.1.9条:
家庭用户管道应设置当管道压力低于限定值或连接灶具管道的流量高于限定值时能够切断向灶具供气的安全装置;设置位置应根据安全装置的性能要求确定。
扩展知识:
其实可以实现户内用户灶具切断的安全装置很多,比如最基本的灶具熄火保护;泄漏报警控制系统。如果说满足6.1.9条文要求的安全装置,可以有:
1、燃气表
按照CJ/T 449-2014《切断型膜式燃气表》条文,燃气表有:燃气泄漏、流量过载、异常大流量、异常微小流量、持续流量超时、燃气压力过低、长期未使用等,甚至可以选择地震感震器动作切断报警。
2、表前调压器(户内调压器)
伊藤工机(现ITO公司)1956年早已开始带有过流防止功能的家用调压器。
3、过流阀或自闭阀
过流阀和自闭阀可以理解成2个不同的产品,对应产品根据不同类型执行不同的产品标准。
自闭阀:管道燃气自闭阀automatic shut-off valve for pipeline gas
安装在户内燃气管道上,同时具有超压自动关闭、欠压自动关闭、过流自动关闭功能,关闭时不借助外部动力,关闭后须手动开启的装置。简称自闭阀。
同时具有压力、流量自闭功能,执行《管道燃气自闭阀》CJ/T447-2014;
过流阀:只具有流量自闭功能,产品执行CJ/T180-2014《建筑用手动燃气阀门》。
对于自闭流量技术指标的规定这两本标准各有不同的描述, CJ/T447规定:标称的过流自动关闭流量不应大于额定流量的2倍;额定流量为自闭阀在额定进口压力和最大允许压降工况下的流通能力。CJ/T180中规定:过流切断装置的切断流量应与其配套使用的燃具热负荷相适应。居民用户使用的燃具在热负荷方面是各不相同的,在自闭阀选用如果要切实发挥自闭阀的安全功能,就得针对具体的用户使用的燃气设备负荷进行选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