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一女子自曝遭家暴视频,孩子跪地写作业,但因为孩子不想离婚希望丈夫能改好 ?

如何看待一女子自曝遭家暴视频,孩子跪地写作业,但因为孩子不想离婚希望丈夫能改好 ?

法律应该要为受害者撑腰,让无力者有力

对这个受家暴的女子,我相信不少网友都会哀其不幸,怒其不争,为什么为了孩子就要忍受家暴,

甚至会有“可怜之人必有其可恨之处”的想法

但我们要清楚认识到,这社会上每个人的文化层次,阅历不同,自然处理问题的方式有高低

他们甚至会陷入一个自闭的逻辑里,然后说服自己,接受不幸的境遇,然后容忍,牺牲自我!

而如果网友再责怪这样的受害者,显然有失人情。

作为家暴的受害者,女子和孩子是无辜的!并且为了婚姻和孩子,不少女性确实是做出了牺牲,由于各地世俗观念,父母教育,亲人眼光,当地人情的影响,哪怕是经济独立,阅历丰富的人也无法洒脱的来一句“离婚就离婚,要活出自己”。

这个时候,我认为,法律是可以发挥一点作用的,让受害者少受一点伤害。

根据《反家暴法》第十四条,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人的信息予以保密。

第三十五条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未依照本法第十四条规定向公安机关报案,造成严重后果的,由上级主管部门或者本单位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对这样公开曝光的家暴视频,当地居委会,妇联是可以主动介入的!

并且,第二十二条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应当对实施家庭暴力的加害人进行法治教育,必要时可以对加害人、受害人进行心理辅导。

最后,再把当年《反家暴法》的普法图片重发一下,希望受害者更勇敢一点,执法者更主动一点,让法律发挥其应有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