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封制与宗法制的先后、地位关系?

分封制与宗法制的先后、地位关系?

不矛盾。

思考历史问题,要有把历史文本、概念术语和实践生活紧密联系在一起的能力。这种能力指的是受到具体文本资料和正确生活经验双重限制之下的想象力。

比如,你跟你的亲兄弟姊妹、表兄弟姊妹关系很好,这是自然的情感基础;然后你打下来天下,因为你最信任你的这些兄弟姊妹,所以你把山东分给二哥,湖北分给小弟,广东给表妹当嫁妆。

这是分封制。

分封就是利益分配,分封之后,为了防止大家因为利益分配不均打起来,你感到有必要加强一下你们之间的纽带,所以定了一条规矩:每年你们都在你设定的首都(比如邓县)聚会一次,历数你们家的老祖宗光辉历史,还可能给你爷爷奶奶、太爷爷太奶奶封个神,祭祀一下什么的。兄弟几个按年龄和跟你爸的亲疏关系序一下,磕个头,重申一下每个人的封地都是你们家神圣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以后儿子辈、孙子辈也是这样……

这是宗法制。

所以宗法制当然是巩固分封制的统治秩序。它们之间“互为表里”的基础,就是你们自然的情感。至于你们家是先修了宗庙,还是打下来天下分封之后才修的,这个时间顺序不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