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州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是广州市于2012年8月实施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通过2012年8月8日印发的《广州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行办法》建立,整合原有城镇老年居民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覆盖本市户籍、年满16周岁至60周岁未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非从业城乡居民 。该制度采取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模式,2012年试行办法规定的个人缴费标准分为10元至130元七档,2014年修订后调整为10元至300元七档,政府按缴费档次给予15-80元/月补贴,累计补贴上限21600元 。参保人待遇包括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其中基础养老金由财政全额负担 。
广州市自2008年9月起逐步扩大养老保险覆盖范围,率先将城镇无定期养老待遇老年居民纳入体系。2010年全面实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覆盖农村居民 。2014年12月出台《广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对个人缴费档次、政府补贴和丧葬抚恤费标准进行了调整 。2019年8月原农转居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正式并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统一管理。2016年取消一次性补缴政策,建立基础养老金调整机制,与物价指数和收入增长挂钩。制度将重度残疾人等特困群体纳入资助范围。2012年试行办法规定丧葬抚恤费标准为2600元,2014年修订后提高至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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