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车用柴油(Ⅴ)》(GB 19147-2013)由全国石油产品和润滑剂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80)提出,全国石油产品和润滑剂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石油燃料和润滑剂分技术委员会(SAC/TC280/SC1)技术归口,于2013年4月28日发布,2013年6月8日实施,2016年12月23日废止。该标准由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石油化工科学研究院、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石油化工研究院、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共同起草,修改采用欧盟标准EN 590:2004《车用燃料 柴油 要求和试验方法》 。
标准将硫含量限制提升至第五阶段≤0.001%(质量分数),多环芳烃含量≤11%,并规定磨斑直径≤460μm的润滑性指标 。标准附录包含全国各地区最低气温数据及硝酸酯检验方法 。
根据国家发改委等八部门公告,2017年起全国全面供应符合第五阶段国家标准的车用柴油(含B5生物柴油),推动生物柴油纳入石油销售体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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