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7年11月27日,在浙江省公安厅禁毒总队的指导下,云和警方破获的一起“笑气”案件被移送起诉。云和县人民检察院已将警方移送的涉嫌非法经营罪犯罪嫌疑人林某、殷某,向云和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这是全国第一例打击“笑气”犯罪的刑事案件。
2018年4月4日,该案在浙江省云和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法庭当庭宣判,被告人殷某某因非法经营“笑气”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扣押在案的涉案物品予以没收,违法所得继续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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