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俄满洲条约

中俄满洲条约

中俄《满洲里界约》是1911年12月20日中国清政府与沙皇俄国签订的不平等条约,共12条,涉及中俄在东北地区的边界划分及俄国在满洲(中国东北)的特权。条约规定俄国保留在满洲铁路的驻兵权,限制中国在满洲驻兵、军备及行政自主权,并赋予俄国在矿产、铁路等领域的独占利益。

该条约签订背景源于中俄长期边界争议。1689年《尼布楚条约》与1727年《恰克图条约》划定边界后,沙俄多次越界侵占中国领土。1909年,清政府提议会勘边界,1910年双方于满洲里启动勘界会议。谈判中,俄方以武力威胁,强行将多处争议地区划入俄境。1911年5月起,黑龙江巡抚周树模与俄方代表在齐齐哈尔谈判,迫于俄方军事压力,清政府最终妥协。辛亥革命爆发后,俄方以清朝将亡为由,迫使清政府承认条约“无须批准”即生效,致使中国丧失部分领土与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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