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这个问题非常有趣,事实上,这种情况在古代当然并不常见,因为古代的婚前“审查制度”很多,也就是说其实非处女的情况通常婚前都能查得出来。
因为在古代,聘礼对于一个普通家庭是一笔很重的钱,所以在宋朝时,下了聘礼之后,如果还没有完婚,但是此时男方查出了女方曾有过不洁的行为,是可以直接收回聘礼的悔婚的。但是还有一条规定很有趣,如果此时男方查出了女方曾有过不洁的行为,但是还是想要迎取这位姑娘,可以收回之前一半的聘礼。所以可以看出,不洁这件事在古代是直接可以和金钱挂钩的。
这个地方的不洁是很可怕的,不要说啪啪了,只要是之前有些绯闻,比如看灯会的时候和什么男子眉来眼去,这都不可以。
话说回来,问题问的是“大婚之夜”的时候,那么我想大部分的情况下,男方会直接选择休掉妻子,或者直接将其降一级变为妾或者婢。因为在古代,休妻有一个规则,叫做“七出三不去”,七出中“淫”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规定,结婚时你居然不是处女,就可以以淫为由将其休回去娘家。而且三不去此时应该都不符合(无所归不去、与更三年丧不去、贱娶贵不去),所以可以直接休掉。
而此时新郎和婆家如果非常坏,也不休,只是把妻子降级,那么这个妻子就很惨了。因为妻这个字是怎么来的,妻就是“齐”,在家族中,夫妻二人在家中是“齐”的,地位同等重要,但是一旦变成了妾、和婢,再来新的妻就有处置你的权利。打也是你,骂也是你。所以这样属于是报复性的结果了。
还有一种结果,就是不休妻,也不降级,那么很可能是因为很喜欢,同时也丢不起那人,这种估计也不会很幸福,因为丈夫可以随时威胁你可以把你休回家,而公婆也会觉得你是破鞋,生活肯定不不会幸福的。而妻子也就天天盼着公婆能死,这样自己服孝就能“三不去”了。
但是古代婚前不洁这种情况并不常见,古代众所周知是礼发非常严苛的时代,严苛到什么地步呢?就是别人家姑娘的名字你都很难得知,得知了对方姑娘的姓名,往往需要已经说了媒,送上了聘礼,才能仅仅知道女子的姓名。那就更不用说发生后面的种种了。而且那时候年轻女子上街,一般都是过年时一起看灯会,才有机会,还有就是清明时,大家都要去祭祖,平时不要说上街了,女子出门都是不被允许的(尤以宋朝之后为胜)。
所以婚姻制度还是今天的比较自由、符合人性。有过性经验不仅在老司机眼里是好事,更不会太在乎这件事,所以如果有过性经验完全不必担心,找到一个包容、自信的男人才是最重要的。
三观正,接咨询,接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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