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陆炳(1510年11月16日—1560年12月27日) ,男,字文孚,一说字文明,号东湖,浙江嘉兴府平湖县人,明朝锦衣卫首领,都督同知陆松之子。
陆炳从小随母亲进入王府,稍稍长大后侍奉在明世宗左右。 世宗即位后,他也随父亲来到京城,十几岁就在锦衣卫担任舍人。 并得到都指挥使王佐器重。 1532年,中武进士,授署所镇抚。1534年,以军功升为副千户。 1538年,奉命管理锦衣卫的事务。同年被授锦衣卫指挥使一职。 1539年,从火中救出明世宗。 1542年,听闻宫变赶去救驾,使谋逆者伏法。 1544年,陆炳升都指挥同知,暂时代掌锦衣卫印,提督官校。 1545年闰正月,正式执掌锦衣卫。 七月,陆炳升为都督佥事。 十二月,他又因缉捕之功,升为都督同知。 1548年,升为右都督。 1550年,抓捕京城中恶少密谋作乱为首者。 1551年,升左都督。 1552年,因擒获哈舟儿、揭发仇鸾密谋,被加封为少保兼太子太傅,每年给予伯爵的俸禄。 1554年,受命侍奉明世宗修炼玄功。 1555年,提出“均甲役、革铺长、照实给价”的方针。 1557年,被加封为太保兼少傅,仍掌锦衣卫。 1558年,大同右卫保卫战打响后,奉命选派两位军官前去参谋军事、补充物资,又调集援军援助右卫。最终大同之围得解。 1560年,陆炳在任上猝死,享年五十一岁。 明世宗追赠他为忠诚伯,谥“武惠”。
陆炳屡起大狱之后,朝野上下都敬畏他。 《明史》因此称他“势倾天下”。而明世宗多次制造大案,陆炳又常保护一些人,礼贤下士,不曾陷害一人, 因此朝中人士多称赞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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