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性别歧视

就业性别歧视

就业性别歧视,指在就业过程中基于性别而对劳动者实施的区别、排斥或限制,损害其平等就业机会或待遇的行为。国际劳工组织《1958年消除就业和职业歧视公约》及联合国《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均对此予以界定。中国《劳动法》《就业促进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明确规定禁止就业性别歧视,用人单位在招聘、录用、晋升等环节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提高录用标准,不得询问女性婚育状况等。相关部门可将此类行为纳入劳动保障监察范围,对违法的用人单位可处以罚款等行政处罚。受害者可通过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申请法律援助或提起诉讼等方式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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