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家庭成员指共同生活的近亲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五条规定,包含配偶、父母、子女及其他共同生活的近亲属,其中近亲属范围涵盖配偶、血亲(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等三代以内直系及旁系亲属)和姻亲 。
共同生活需满足长期共同居住且有扶助行为,具体包括夫妻、未成年子女、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含全日制本科及以下学历在校生),存在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关系且长期共同生活居住的人员,司法实践中共同生活的婚前同居关系亦可纳入家庭成员范畴 。法律层面家庭成员具有抚养、扶养、赡养等权利义务,禁止虐待遗弃行为 。该身份认定直接影响医保账户共济(参保职工可将医保账户余额转移至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及外孙子女等近亲属账户)、低保资格审核等社会事务 。在民事法律关系中涉及继承顺序,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同时关联土地承包权益、医疗决定等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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