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成立于1954年8月。第一届任期自1954年8月至1958年12月;第二届任期自1958年12月至1964年9月。两届共举行10次代表大会会议。第三届仅于1964年9月举行过一次会议。1966年“文化大革命”运动开始后,省人民代表大会的活动完全中断。根据1975年制定的我国第二部宪法的有关规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职权由地方各级革命委员会行使。所以,将省革命委员会执政的时期视为省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的任期。“文化大革命”结束后,省人民代表大会恢复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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