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李文亮医生事件?

如何看待李文亮医生事件?

有人说李文亮医生当时的话是造谣,我就不人身攻击了,先讲道理吧。关于李文亮医生有没有错,说一下几个基本的技术问题。

1.李文亮医生在群里说病情,很可能不适用于传染病防治法的相关条款。

传染病防治法和行政机关的管理规定,一般都要求没有授权的人不能公开发布疫情信息。甚至至今都有规定要求武汉的一线的医生不能随便在网上说话(这是我们卫生工作的惯例)。这个“公开发布”确实是个很尴尬的内容,我们在司法实践中很容易把这个“发布”变成谈论,因为只要是群聊,发朋友圈,很可能就是两个以上的人看到,就不是私聊了。如果新闻播报才叫发布,那我们一般人在网上怎么说都没关系,如果是群聊就叫发布,那我们真的啥都不能说了。这个法律条款容易被滥用,进而限制所有人谈论任何重大传染病信息,当然也限制了我们发表个人观点或者在网上写作的自由,以至于不看官媒采访和公开数据都不敢说话(造成了许多自我审查)。

回到事件本身,李医生是在群里说这个事情的,而且是专业群,医生群里说专业内容是正常现象,按理说不适用于“公开发布”。

许多人呼吁信息公开,但是目前的现状就是,法律大大限制了任何专业人员自行发布信息的自由。业内人士能不能说话了,社会各界还怎么获取信息防控疫情舆论监督?

2.传染病上报轮不到李医生上报

有回答说李医生发布疫情但没上报,违反传染病防治法。这个说法实在是缺乏专业性和常识,属于非要给他找个罪名。

传染病上报,是报给院内和院外的管理机构的。李医生是眼科医生,不是呼吸科感染科医生,当时不论接诊患者、标本送检还是看报告,都轮不到他。如果不是主诊医生不在这样的极端情况,那得什么情况下,他才有义务上报???传染病上报本身,按照科室分工和职权,本来也轮不到他去做。网上有人居然让他上报,还两千多个赞,这是没在医院工作过,完全不熟悉流程,还是没仔细想想?

3.对病情本身的判断问题

“确诊SARS”这个说法不是空穴来风,因为病人就是肺炎来的,当时患者的第三方机构的检测报告写的就是非典型肺炎,临床上用确诊这个说法已经够了(虽然从疾病防控角度讲可能还不够)核酸检查本身就是准确度很好的确诊手段了。即便是现在的防疫工作,也没说核酸阳性才能下临床诊断。

而且事后我们知道,这次的致病微生物就是个冠状病毒,最起码也是SARS的远房亲戚,更后来我们还知道它危害一点都不弱。当时我们还没有认识到这个新病毒,鉴于二者相似度高,所以当时检测的时候回报SARS是非常正常的,甚至可谓是报得非常准的(因为没有报成其他病毒)。他要说确诊SARS,在有限信息下完全没问题。当时谁都不知道这个病毒咋回事,难道警方和管理部门当时拿得出手的证据比这个医生多?

法定传染病要严格管理的情况下,通常需要标本送疾控中心确诊。医院可以上报,但不能下最终法律意义上的确诊。法律层面法定传染病的登记是有很多流程的。但是临床工作中,内部交流时,很多时候不会区分临床诊断和法律层面最后的确诊。法律上最后确诊这个病,很可能几天一周都过去了,期间,医生内部交流时通常不会一直精确使用“疑似”这个措辞,因为临床上就已经确诊了。

4.李医生言论的社会意义

到这份上了,还说李医生的表达没有社会价值,这个说法本身就是不正确的。且不说野生动物交易市场一下子送来好几个集中发病的发热的肺炎患者,这个事件对于有专业敏感性的人,本身就极其严重了,即便不是重大传染病,至少也是个集体食物中毒性质的事件,绝对不是什么小事。然后结果还报了个多少年没出现过的重大传染病,这种事情小心应对加强防护一点没错。要是没当回事才是不专业的。

提醒业内的医护人员做好防护也是意义重大的。在传染病上报审核确诊流程复杂的情况下,医护人员非常需要第一时间的内部信息和各个科室的相互交流,及时沟通,提高工作效率,不可能等最终确诊。要是等管理部门确诊才防护,早就不知道院内感染和职业暴露感染了多少人了。再想想,那个神经外科一个患者传染十四个人的情况又是怎么回事呢?

李医生及时通知同事,是善良和负责任的做法,是为了保护身边同事同学朋友的安全。这正是每个正直善良和有责任心的人应该做的。我们如果没法拯救很多人,至少也应该关心身边的人,使他们免受不必要的伤害。医生面对的环境是复杂的,每天都有很高的职业暴露风险,同事之间就更需要充分交流和彼此的支持,这才是一个健康的工作氛围应有的表现。

此外,目前来看,后面的事实也证明了这个病毒的社会危害巨大,李医生当时就算是真说是SARS,从社会危害性上这个判断也没啥问题。12月底武汉卫健委发文件要引起重视(当时在网上还引起了广泛关注),1月上旬开始,当地卫健委还定期进行疫情通报,要求提高戒备,国家疾控中心还两次派人调查,启动高级别的相应措施,这都是封闭交通和肯定人传人之前的事情。后续措施证明了这个病毒的严重性,需要重视,恰恰证明了李医生当初的的判断是对的。那么警方为啥这么着急算他造谣?

5.李医生没造谣,把信息传出去的也不是他

李医生在群里发布信息,截图传出去也不是他干的。他在专业群里聊天,事后甚至证明他的判断在当时条件下是很准确的,也不能算造谣,为啥把截图发出去的人,我们至今都没听说有什么事?这个处理是否恰当?

所以警方这个训诫处理本身是有问题的,选择了不恰当的法律适用范围,针对了错误的人群,惩罚力度过重(留下了扎眼的书面记录),这些至少至少,在技术层面也是要改进工作的。而李医生是无辜的。

至于后面各大电视台还拿出来播报这个训诫造谣者的新闻,更是非常可笑的操作,这完全不是有些人说的从轻处罚,而就是要把事情搞大的做法。疫情还没控制住,新增病例还在增长,不处理疫情,报这个新闻有什么用?掩盖事情的严重程度?

李医生也许无意把信息直接传给公众,因为他肯定知道这个事情关系很大,信息传达需要谨慎。但是,跟身边的在一线工作的同事提个醒,肯定是合情合理的正常做法。这个事情不应该受到任何处罚。讲不清道理的人才忙于诉诸动机。说批评此事处理不当是带节奏,有的人给警察的辩护这么苍白,就不是带节奏了?

当然,后来李医生在患病后,冒着巨大的舆论风险实名接受采访,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这是很勇敢的,他的这一举动担得起“吹哨人”的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