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是我国刑法规定的罪名,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明知是黑社会性质组织而予以包庇,或纵容其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行为,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第四款追究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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