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高州为辽代至明代初期设立的州。开泰年间(1012—1021年)辽圣宗征伐高丽后以俘户设置,治所在庄头营子村土城子屯 ,辖三韩县,境内有平顶山、滦河等地理特征,行政区划属中京道,为下辖观察州。该州以安置高丽、新罗、扶余三国遗民的三韩县为主要辖区,辽圣宗时期户数达五千 。
金代天辅七年(1123年)高州升为节度使,皇统三年(1143年)废为三韩县,承安三年(1198年)复置高州并辖武平、松山、静封三县,泰和四年(1204年)再废。其中静封县于承安二年(1197年)设置,治所在今松山区穆家营子镇下洼子村,初属全州,次年改隶高州 。金元时期该地涉及落马河、涂河等水域记载。
蒙古中统二年(1261年)复升三韩县为高州,隶属大宁路,至明代初年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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