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部门规章)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部门规章)

2013年10月25日,国务院办公厅以国办发〔2013〕101号印发《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该《办法》分总则,分类和内容,预案编制,审批、备案和公布,应急演练,评估和修订,培训和宣传教育,组织保障,附则9章34条,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2024年2月7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修订后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2013年10月25日经国务院同意、由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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