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锦云(北京市出租汽车公司一厂动物园车队女司机)

姚锦云(北京市出租汽车公司一厂动物园车队女司机)

姚锦云(1958年-1982年2月19日),女,生前系北京市出租汽车公司第一厂动物园车队司机。1982年因驾车冲撞天安门广场人群被判处死刑并执行,终年24岁 。

姚锦云因与车队就1981年12月奖金扣发问题产生纠纷,1982年1月8日被暂停出车。同年1月10日上午,其未经允许驾驶车队华沙牌轿车闯入天安门广场,故意冲撞人群致5人死亡、19人受伤,并撞毁金水桥栏杆 。1982年1月30日,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以驾车撞人的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其死刑,同年2月19日执行。该案系全国首例将驾驶机动车认定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刑事案件,在司法实践中具有示范意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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