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总督
香港总督(Governor of Hong Kong),简称港督,是1843年至1997年间英国国王在香港殖民地的全权代表。该职位根据《英皇制诰》设立,除特别授权外须遵守香港法律及英国政府训令,首任总督为璞鼎查,末任为彭定康,官邸设于总督府(现称礼宾府)。总督由英国君主直接任命且一般任期为五年,总揽行政、立法权力并兼任三军司令,香港一切文武官员须服从其领导,所有政策需经其批准实施,行政局与立法局议员由总督委任。1843年英国通过《香港宪章》正式设立该职,共历任28位英籍总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