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好吧,我还是想说为什么我们的社会可以对婚内暴力这么的宽容。
董珊珊最初的时候,对于王光宇的暴力还是崇拜的,认为“以后不管出去干什么,我有一种这个男人能保护我的感觉,最起码我受欺负的时候,他肯定会替我打倒一片。” 我没有指责被害者的意思,只是说明整个社会,包括被害者对待暴力的态度都值得大家反思。
为什么家暴发生以后,董珊珊的家人,我们的有关部门都对家暴这么的宽容一再忍让?
为什么住院期间,王光宇前来要人,医疗机构眼见对方使用暴力而不报警不阻止?
为什么家暴致死,王光宇只被判了虐待罪,而不是暴力杀人罪?
为什么23岁的新受害者以及他们的家人依然对于王光宇的家暴前科如此的宽容,而决定嫁给他?如果假设王光宇不是一个家暴的罪犯,变成一个杀人犯,强奸犯,那么他能够找到下一个家暴的对象的概率是不是更低了?
为什么我们这位23岁的新受害者面对有案底的家暴丈夫,依然是采用自己躲起来,而没有办法依靠法律依靠警察去保护自己,惩戒罪犯呢?为什么我觉得这位新受害者依然正在顺着董珊珊的轨迹走下去呢?
在我看来,这些问题的答案的根源都是 - 我们这个社会那丑恶的赤裸裸的根深蒂固的对威权对暴力的宽容乃至崇拜。
我们不能防止家暴者挥出第一拳,但是我们应该对家暴采取零容忍,我们应该阻止对方挥出第二拳而不是漠然视之或者默然受之。对于家暴的人,我们应该让他们感受到我们对于暴力的鄙视和愤怒以及随后的严厉的惩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