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先实名反对匿名用户的阴谋论观点“作案者拥有很硬的后台。换句话来说,可能是当地警方高层被money收买了”我麻烦你先去看一看曾任华城连环杀人案现场搜查组组长的警察干部推出的自传随笔 《华城尚未结束》,看看警方当时破案有多么艰辛困难,总有那么一些人,一遇到悬案张口闭口就是阴谋论,殊不知这些言论,只会让奔走劳累的破案人员心寒,让躲在黑暗里的凶手感觉兴奋。
首先看一看华城连环杀人案的资料,总的简要整理如下:
第一起:1986年9月15日,71岁,回家途中遇害。陈尸田地,下半身赤裸。手脚以X字捆绑,系勒死
第二起:1986年10月20日,25岁,晚上,前往巴士站的途中遇害。手法如同上一个。胸口有4处刀伤,但死因是勒死
第三起,1986年11月30日,45岁,晚上,前往教会的途中被歹徒从后面持刀威胁,强行拖到稻田的田埂,双手被脱掉的衣服反绑,嘴巴被内裤塞住,头被套上紧身短裤,嫌犯强奸得逞后,被害人在嫌犯洗劫财物的空档逃跑。幸存。
第四起,1986年12月12日,24岁,晚上,回家途中遇害,陈尸田埂。死者的脸上被盖上内裤,系勒死。
第五起,1986年12月14日,21岁,晚上,回家途中遇害,陈尸田埂.现场堆积芝麻,双手被胸罩反绑,头被盖上紧身短裤,勒死。
第六起,1987年1月10日,18岁,晚上,回家途中遇害,陈尸田地。双手反绑,嘴巴被袜子塞住,衣服被脱掉后再盖到身体上,勒死。
第七起,1987年5月2日,29岁,晚上,接送丈夫的途中遇害。上半身赤裸,胸罩勒死。
第八起,1987年9月7日,54岁,晚上,回家途中遇害。陈尸草丛,阴道被放入桃子碎片,双手被胸罩反绑,嘴巴被袜子和手帕塞住,系勒死。
第九起,1990年11月15日,14岁,晚上,回家途中遇害,强奸杀害。陈尸在同一个地点,遗体被松树树枝掩盖,双手双脚被反绑,嘴巴被胸罩塞住,胸口有两道刀伤。阴道被插入圆珠笔、叉子、汤匙。
第十起,1991年4月3日,69岁,晚上,陈尸松林(距离自家很近),阴道插入袜子,系长筒袜勒死。
特点:
看完上面的内容不知大家有何种感觉,我的感觉是错综复杂,相似中透露着模仿,模仿中透露着嘲笑和宣泄,残忍而让人无奈,就连案件的性质也在不时微妙的发生变化,就这些线索中,我们可以得到的信息是很少的,听我胡扯一通,例如凶手对周围环境非常熟悉,可能是当地人,由于是模仿作案,作案者的性质不确定,但可以归结于三种:性暴力犯罪人,侵略控制型犯罪人,掠夺型犯罪人。凶手对于性器官的过度痴迷,表现出的是不成熟心理和一种好奇心理,所以模仿者中可能存在青少年犯。无论是有刀不用来杀人还是案件大多为用死者物件勒死受害者,都表现出一种凶手对自己作案能力的自信,这种自信是因为凶手可能正值壮年而且大多小心谨慎。先来说一说本案难破的第一点:模仿作案模仿作案的动机一般来说有三个:
第一,企图转移办案人员视野,扰乱办案思路,目的在于逃脱法律制裁。
第二,心理性动机,来自后者对前者的盲目崇拜,目的是获得某种成就感,凶手更注意的是犯罪手法的模仿,对被害人的选择没有固定类型。
第三,在他人的犯罪中体验到了快感,为了获得更加刺激的行为体验,选择模仿犯罪。
我认为模仿凶手属于第一和第三类型综合型,而且就不连贯性来分析,非常有可能不止存在一个模仿者,案件的复杂程度可想而知,模仿作案在现在,可以依托痕迹鉴定等方法加以分辨,但在当时刑侦技术落后的条件下,要做出正确的判定更是难上加难。
感受一下:
综上所述,总结一下为什么案子至今未破:
1.当时刑侦技术的限制,甚至仅仅停留在鉴定到血型的程度。
2.模仿作案还是团伙作案还是个人作案判断困难,本来作案人的小心谨慎导致了模仿者的模仿行为也很谨慎,作案就地取材,胆大心细。为本就难以进行的证据寻找增加了难度。
3.追溯期已过。
追溯期已过,凶手或许就此埋没于茫茫人海之中,最终带着他变态歪曲的畸形人格身赴黄泉,我们庆幸刑侦技术的不断发展,我们只能希望这类悬案能再少点,也希望葬身于凶手手下的冤魂可以由此得到一份慰藉。
毕
一份比较完整的分析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