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你要分清最大射程和有效射程的差别
同时还要兼顾有效杀伤距离和非有效杀伤距离
以唐朝的为案例
长安二年,教人习武艺,其后每岁如明经、进士之法,行乡饮酒礼,送於兵部,(开元十九年,诏武贡人与明经、进士同行乡饮酒礼。)其课试之制,画帛为五规,置之於垛,去之百有五步,(内规广六尺,橛广六尺;馀四规,每规内两边各广三尺。悬高以三十尺为限。)列坐引射,名曰“长垛。(写用一石力,箭重六钱。)又穿土为埒
射长垛,射距为105步,弓力1石,配箭很轻,才6钱。(也就是说,打160米的距离,可能90多磅的弓配的箭也就大约20多克重,杆长72厘米左右,不过这个配重在中古战弓里面,不算是夸张的,毕竟,以唐宋那会的技术条件下的弓,如果想打远射,箭还真就是越轻越好。)因此,延伸下来,你用88磅的弓打28克箭,都是正常的操作。
因此你细品一下,以我国中古时代的生产力条件下,为何要以105步的土垛作为考核标准,因为这个阶段的技术条件下,在步兵还普遍都是单体弓的情况下,只有这样才能把箭射的更远,箭也能飞的更快。从而这个阶段里,有效的杀伤范围也就这个上限了。如果抛射的话,你高抛射出200米都不成问题,但是这种情况则是失去了实战价值了。(打远射对于射手个人的基本功要求更高)
而到了宋金时代
武举,尝设于皇统时,其制则见于《泰和式》,有上中下三等。能挽一石力弓,以重七钱竹箭,百五十步立贴,十箭,府试欲中一箭,省试中二箭,程试中三箭。又远射二百二十步垛,三箭内一箭至者。又百五十步内,每五十步设高五寸、长八寸卧鹿二,能以七斗弓、二大凿头铁箭驰射。
可以的见这个历史阶段里,步射手的战术基本都是远射为主。只不过金代的配箭相对于唐代要重一些。
而南宋时期——蓋弓有强弱,矢有雨;弓不合度,矢不端直。雖蒙不能必中,古者弓矢之制,弓八斗,以弦重三錢半、箭重八錢為準。——士林广记
也就是104磅弓,配32克箭.......差不多1磅0.3的配比.。
但到了明朝中后期发生了改变
九斤四两为之一个力,十个力为之一石。或曰九斤十四两为一个力云。凡弓五力而箭重四钱者,发去则飘摇不稳;而三力之弓,重七钱之箭,发之必迟而不捷。何哉?力不相对也。故三力之弓用箭,则长十拳。所谓一拳,名曰一把。十把之箭,其重四钱五分。如四力之弓,则用箭九把半以长,或至十把,尤为相称,其重则五钱五分。至于五力六力之弓,用箭亦长九拳之半。七力八力之弓,用箭只九把。(明人认为4力弓,打5钱箭正好。按照1钱≈3.72克换算一下话,52磅弓打21克箭正好)
这说明明代的弓箭效能远超以前,80步(128米)的距离只需一磅0.4克就能直瞄飞过去。这搁在前朝是不可想象的事呀。
在明代,箭的配重比前代大的前提下,还能把箭的有效杀伤范围固定在80步的范围,可想而知在明代中期的阶段,弓的效能已经发展到极限了。(16世纪的历史阶段下,角弓的科技树已经点到头了,效能基本上已经是弓箭里的极限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