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还在想抽空研究一下国外类似平台的运营成果,结果就看到这个问题。
那我就以最近写论文有涉猎到的一些粗浅的经验回答一下啦!
目前看到的几个答案都是消极态度,可是我想说云莱坞这种著作权交易平台绝对是未来发展的大趋势,是互联网时代挑战传统著作权授权模式的勇敢尝试。云莱坞做的这个事对于著作权交易模式的改变就好像是滴滴打车对于传统打车模式的重塑。或者说就像淘宝,只不过把商品换成了故事。虽然现在这个平台才刚刚起步,但是事在人为,只要把平台做大,资源够多,绝对是对促进著作权交易大有裨益。
出来一个新东西大家首先肯定会怀疑,但不妨卸下防备充分利用,尤其是小编剧们,云莱坞的出现可谓是给生活在水深火热中的小编剧们一条求生之路。在互联网时代,不怕你不被发现,就怕你没真材实料。
真不知道那些黑云莱坞的人有何居心,老揪着刘慈欣的例子有什么意思,先出名再喊价没错,刘慈欣确实不需要把作品放到云莱坞上就能买个好价钱没错,但是他不需要广大小编剧小作家需要啊,刘慈欣只是一个推广平台吸引故事的营销手段。
其实云莱坞也算不上什么伟大创新,可以把它理解成一个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只不过是把传统的线下授权搬到了线上,也算是O2O的一种吧。在很多国家很多产业中都已经有了类似的平台,比如美国的音乐产业,机械表演,ASCAP、BMI等集体管理组织均可实现在线授权,并支持手机客户端 。一些网站还提供影音同步录製权在线授权服务。一些唱片公司也就他们自己的唱片提供全部或部分权利的在线授权。除音乐领域之外,对文字著作、摄影著作、美术著作的在线授权服务在国外也已广泛存在。例如美国著作权清算中心(Copyright Clearance Center),可以就文字著作提供授权,不仅可以提供整体授权,还可以就每次使用提供单次授权;不仅可以提供在美国出版的授权,还可以提供在其他很多国家出版的授权。此外,支持用户上传图片的网站Flickr也对其图片提供在线授权服务。但针对电影产业的类似在线授权平台还是比较少的。这种平台最好越少越好,资源整合才能发挥更大价值,希望云莱坞可以做到行业领先。
与传统的人工谈判相比,在线授权更加有效率,且不受工作时间的限制。尤其对于单笔交易金额较小的授权而言。所以云莱坞如果专攻低成本电影这块会比较现实,但也不排除平台做大了以后有更厉害的作家在上面发布故事,然后有大制作公司来买。
所以,虽然目前云莱坞才刚起步,但有它就比没它强,它能不能做大也要看大家能不能以一个更加开放的心态来接受它。看他们几个创始人都是经验丰富人脉广阔,应该没什么问题。尤其是吴又,打动我的是他自己的故事:“如果自己的小说能穿越那个冬天,抵达到更多人的手里;如果13年前那个写字的自己,遇到如今创建云莱坞的自己,命运会不会走向另一端?”
始终对内容怀揣尊重的人做的事情不会错的。不忘初心方得始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