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苏省2010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招录公告》由江苏省根据中央政法委等12部门联合下发的实施方案制定,面向全省公安系统、省监狱系统基层单位及徐州、连云港、淮安、盐城四市司法行政系统定向招录429人,其中公安系统350名、司法行政系统79名。培养工作依托江苏警官学院、浙江警官职业学院、上海政法学院开展,包含专科班(52名)和本科班(377名),专科班学制两年面向高中及以上学历者,本科班含专升本与第二学士学位教育 。
招录对象为25周岁以下退役士兵、2010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及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四项目”人员。报考需通过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分A、B类)和教育入学考试(民法学或文化综合),笔试总成绩按两科各占50%计算 。录用人员入学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专科毕业生服务年限为9年,本科毕业生为7年。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以上的退役士兵可优先录取,高校毕业生退役者教育考试笔试成绩加10分。招录流程涵盖网络报名、资格初审、笔试、体能测试、面试、政审等环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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