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付工程款

应付工程款

应付工程款指建设单位根据合同约定应付给承包单位的工程款项,属于负债类科目,涵盖工程预付款、进度款及结算尾款等除质保金外的所有应付款项 。其结算方式包括全部竣工后一次性结算、单项工程竣工结算、按工程形象进度分段结算及分次结算 。支付时需依据经审查的工程价款结算单证,通过“预付备料款”“预付工程款”等科目抵扣 。根据《山东省工程建设领域工程款支付担保实施办法》,建设单位提供预付款超过合同价款10%(含)的,可延期至取得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批复30日内提供支付担保;预付款不足合同价款10%的,应在取得施工许可证前提供。担保范围包含工程款各支付节点 。司法实践中,发包人拖欠工程款需在欠付范围内承担穿透性责任,工程质量争议超过合理期限不得作为拒付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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